2019年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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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3 17:10:30

一、学院概况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东营市人民政府主办、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坐落于全国文明城市、中国百强城市、国际湿地城市—山东省东营市。学院占地49.6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16万平方米。现有专任教师260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177人;全国优秀教师、山东省优秀教师等共44人,“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为85.4%。近年来,学院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8项、二等奖26项;建成山东省省级精品课程2门,出版教材60余部,申请专利20余项,公开发表论文500多篇。

学院建有各类专业实验实训室92个,拥有各类实训设备和仿真模拟系统100余台(套);建有国家安全应急响应演练训练基地、中国石化油气生产信息化培训基地、胜利油田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胜利油田技能人才创新孵化基地等多个实训基地,并与30多家企业建立了校外实习基地。学院依托企业集群、中国第二大央企中国石化和山东省区域经济发展黄蓝战略,积极为毕业生就业开辟渠道,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其中石油类、机电类等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相对突出。建校40多年来,学院已培养各类专业人才9万多人,绝大部分毕业生成为企业或地方生产经营、社会管理的骨干,涌现出了全国十大杰出青年、科技创业奖获得者、全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一大批优秀毕业生。

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职工教育培训优秀示范点”“中国企业先进教育单位百强”“全国职业指导与创新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企业实习实训基地”“山东省职业教育与创业教育先进学校”“东营市创业就业培训基地”“胜利油田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胜利油田教育培训先进单位”“胜利油田技能人才开发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招生计划

学院2019年面向山东省单独招生计划共计700人,分为普通类、技术技能类等2种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春季高考

夏季高考

合计

学制

学费

(元/年)

备注

类别

计划数

文史

理工

1

物联网应用技术

(校企合作,与天津滨海迅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

信息技术

8

3

2

13

3年

8800

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

计算机应用技术

(校企合作,与天津滨海迅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

信息技术

20

17

6

43

3年

8800

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3

计算机应用技术

(校企合作,与湖北美和易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作)

信息技术

14

40

31

85

3年

8800

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电一体化

13

8

13

34

3年

5000

订单培养

5

物流管理

商贸

11

8

8

27

3年

5000

订单培养

6

石油工程技术

机械

6

8

14

28

3年

5000

7

油气储运技术

机电一体化

6

11

11

28

3年

5000

8

应用化工技术

化工

6

8

14

28

3年

5000

9

药学

医药

20

17

6

43

3年

5000

订单培养

10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工电子

6

6

12

24

3年

5000

订单培养

1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信息技术

6

6

6

18

3年

5000

12

物联网应用技术

信息技术

6

6

3

15

3年

5000

13

护理

护理

84

87

62

233

3年

5000

含技术技能类招生计划文理各20人 

14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

6

14

17

37

3年

5000

含技术技能类招生计划文理各10

15

建筑工程技术

土建

6

16

22

44

3年

5000

总 人 数

218

255

227

700

三、报名条件

(一)已通过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均可报考学院单独招生。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三)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四)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及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院提出录取申请,并于4月17日前到学院提交有关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等相关证明材料。

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学院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五)技术技能类招生面向山东省下岗职工和农民工,报名条件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4日—16日(每天 8:00—20:00)。

(二)报名流程

1.考生需登录学院官网(网址:www.sdslvc.cn)点击单独招生报名窗口链接进行报名,或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报名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报名审核通过取得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2.取得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资格的考生需在4月18日-19日登录学院官网(网址:www.sdslvc.cn)的单独招生报名窗口进行缴费(报名费30元、笔试费40元、面试费50元,合计120元)并打印《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准考证》和《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

(三)信息确认

考生须在4月20日到学院进行现场信息确认并提前熟悉考场,考生进行现场信息确认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准考证。

2.《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表》1份,并由考生及其家长签字。

3.考生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考生要保证以上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四)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可选报1所单独招生试点高职院校。

2.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不能兼报。

3.兼报春季高考与夏季高考的考生在报考学院单独招生时,只能选择一个考生类别报考,不可重复报考。

五、考核内容

(一)考试科目

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的考生均须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3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试(笔试)为综合卷,按夏季高考考生和春季高考考生分别命制。

1.夏季高考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笔试)考试科目包含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语文120分、数学(不分文理)80分、英语6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面试)40分,主要考察其对报考专业的认识、学习志向与兴趣、个人爱好特长、未来就业打算和职业发展潜质等,考试时间10分钟。

2.春季高考考生的文化素质考试(笔试)考试科目包含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其中,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4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面试)120分,主要考察其对报考专业的基本知识、专业技能熟悉与掌握程度等,个别专业可适当进行专业实操展示,考试时间10分钟。

3.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笔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组成,两部分成绩均以原始分数计入总成绩。

(二)考试时间

1.4月21日上午9:00-11:00 文化素质考试(笔试)

2.4月21日下午13:00开始  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三)考试地点

山东胜利职业学院(山东省东营市北二路504号)

六、录取规则

(一)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择优录取。

(二)按照夏季高考文科、夏季高考理科、春季高考各专业类别分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线上的考生,遵循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考生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若仍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文化素质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排序录取。

1.夏季高考考生可兼报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是”,而所报3个专业都无法录取,且考生成绩在所属类别资格线以上,会将其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若服从调剂志愿选择“否”,而所报3个志愿都无法录取,无论考生成绩为多少,均会被退档,不予录取。

2.春季高考“信息技术类”考生,可选择所学专业类别对应的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其他春季高考类别考生只能选择1个专业志愿,且是否服从调剂志愿无效。

当专业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调至生源充足专业录取。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录取规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公示拟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学院于4月28日将拟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凡被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19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七、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一)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执行。

1.各专业学费标准见山东胜利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2.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元—900元。

3.学生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自理。

(二)学生报到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规定,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不满1个月者按1个月计)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三)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校内奖助学金,建立了奖、助、免、补等多种形式融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一)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或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入学资格。

(三)学生学习期满并考核合格,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山东胜利职业学院。

九、联系方式

(一)学院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北二路504号 邮编:257097

(二)学院网址:www.sdslvc.cn;www.sdslvc.edu.cn

(三)招生联系电话:0546-8553818 8680677 8680678

(四)传真电话:0546-8557902

(五)邮政编码:257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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