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庆科技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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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0 10:08: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100万人重大决策部署,增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特别是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升学机会,搭建和打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成长通道,有效满足我市产业结构升级、发展动力转换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高职单独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分类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重庆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址:重庆市双桥经开区天星大道25#

重庆市万州区双河口龙安路368号

第八条  学校简介: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以培养科技信息创新技术、机械工程行业、经济管理领域及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教育部代码:14491)。

学院占地800余亩,办学规模8000人。学院坐落于双桥经济开发区,紧邻龙水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校园环境优美宜人,铁路、民航、高速公路四通八达。学院具备坚实的办学基础,培养专业人才的软、硬件设施设备齐全,功能完善,是莘莘学子修德强技、求知求学的胜佳之地。

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建筑师、机械师、会计师、服装设计师75余名。伴随着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步伐,以不断满足国家与社会、市场与经济对人才培养的职业化要求,学院建设了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及充满活力的“双师型”素质的教师队伍。学院投入5000多万元建设了计算机中心、服装设计与工艺制作实训中心、建筑工程技术实训中心、机械电子实训中心及会计电算化实训中心。教师队伍及办学条件充分保证了学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课程的需要。

学院现设五个系17个专业及方向:1、科技信息管理系:①大数据技术与应用(软件开发)、②汽车电子技术、③智能控制技术、④云计算技术与应用;2、建筑工程系:①建设工程管理、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③市政工程技术(城市轨道运营与管理);3、经济管理系:①会计(注册会计师、会计与审计)、②酒店管理(国际邮轮乘务)、③物流管理(跨境电子商务)、④旅游管理(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铁乘务、国际邮轮乘务、邮轮奢侈品营销)、⑤电子商务(互联网+)⑥市场营销(数字营销);4、机械工程系:①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航海技术)、③机械装备制造技术(轮机工程);5、服装工程系:①服装设计与工艺。

学院信守“实用才是硬道理”的办学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内涵建设、特色引领”发展之路,践行“修德强技,弘毅拓新”的校训,倡导“做学生满意的教师,做社会欢迎的学生”的校风,构建了“五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培养目标与企业需求相融合、课程体系与工作过程相融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融合、专业教师与能工巧匠相融合、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相融合),紧扣“三根链条”(产业行业链、职业岗位链、教育教学链),着力培养走向世界的现代技能型专门人才。

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正以年轻的姿态与活力,不断深化高等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联系,致力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办成我国西南地区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摇篮。

第三章 招生对象、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对象:符合重庆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含应、往届,下同)及同等学力人员均可报考。已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不得报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报考。

第十条 招生计划: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共265名(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我院可在本校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专业间互相调剂。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详见我院招生信息网)。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我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  报名、志愿填报与考试

第十二条  报名办法:未报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的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由各区县招考机构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扫描居民身份证、进行电子摄像、收取报名材料、生成网报密码。

第十三条 志愿填报:考生于5月9日9:00—13日18:00期间,凭个人身份证号和网报密码进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www.cqzk.com.cn登录“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院校及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完成后,由区县招考机构打印考生报名和志愿信息表,交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十四条  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总分6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5月18日—19日(详见准考证)。

2.考试地点:双桥校区和万州校区(详见准考证)。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于5月16日9:00—17日18:00期间,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www.cqkjzyxy.com)查阅《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打印说明》并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四)免试对象及办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我院予以免试录取,具体免试条件参照重庆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免试条件执行。

(五)考生报考对身体状况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我院在职业技能测试时将进行必要检测。

第五章 成绩查询与复核

第十五条  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9年5月20日9:00起,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www.cqkjzyxy.com)查询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  成绩复核: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2019年5月21日16:00前向我院申请成绩复核。

第六章  录取与结果查询

第十七条  录取办法:我院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从高到低实施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退录。

第十八条 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院参加高职单独招生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原则上直接认定考生的第一志愿院校测试成绩。

第十九条  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cqksy.cn)、重庆招考信息网(www.cqzk.com.cn)和我院招生信息网(www.cqkjzyxy.com)查询录取信息。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条  考生待遇:考生被我院2019年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后,不能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一条  学历证书:学生完成高职(专科)学习任务后,符合毕业条件者,由重庆科技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毕业证)。

第二十二条  助学保障:我院设立奖、助学金制度。品学兼优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级奖助学金、校级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及其它临时性资助。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要求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四条  新生体检: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重要声明: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部门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院概不负责。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3-81093399

(二)招生服务:

招生部门:重庆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双桥校区:

TEL:  023-81093338、81093339、81093399

15340576185(赵老师)

万州校区:

TEL:  023- 85763377、85727267

18581487828(秦老师)

学校网址:www.cqkjzyxy.com

招生网址:/Item/list.asp?id=1229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重庆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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