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四川省高职单招预录取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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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0 14:54:47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9年四川省单独招生考试章程》,经我校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现将我校2019年四川省高职单独招生预录取结果公示如下:

一、预录取原则

(一)计划分配原则

我校按普高生、中职生两类的参考人数比例分别划定招生计划。

1.招生总计划:430名

2.参考总人数:普高生562名+中职生240名=802名。

3.分类别计划:招生总计划×分类别参考学生占参考总人数比例,即:

普高生计划=430×(562÷802)=301(301.32四舍五入取整)

中职生计划=430×(240÷802)=129(128.68四舍五入取整)

(二)划线录取原则

我校按普高生、中职生两类,分别划定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综合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85%)。文化成绩、综合测试均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总成绩=文化考试+综合测试),分普高生、中职生两类从高到低录取,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测试、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1.划线结果:

类别

文化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文化考试成绩)

综合测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综合测试成绩)

最低预录取分数线

(总成绩)

普高生

160

130

352.3

中职生

150

130

333.3

2.预录取结果:

类别

招生计划(人)

录取人数(人)

普高生

301

301

中职生

129

129

合计

430

430

二、注意事项

(一)以上信息我校于2019年4月5日~11日在招生网上公示7天。考生可登录我校“单招系统”(http://zsbm.cswu.cn)查询预录取结果。预录取公示期间,考生可向我校申请自愿放弃录取,若有考生自愿放弃,不再顺延录取后续考生,公示期满无异议视为确认录取。我校于2019年4月12日将录取结果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我校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继续参加2019年四川省全国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学校录取,来校报到学习期间不能转校、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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