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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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07 11:59:59

为了确保2014年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名称: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院校代码:12711(全国代码)

办学地址:福建省石狮市学府路一号(邮编:362700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招生层次:专科

学习年限:三年制

二、学院简介

泉州纺织服装学院成立于2001年,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面向全国招生。学院坐落于国务院首批历史文化名城、中国首个东亚文化之都、海上丝绸之路起点、海峡西岸经济区最大经济中心城市—­—泉州。学院占地面积350亩,设置22个专业,聘有专任教师116人,其中教授15名,副教授16名,和来自天津工业大学、上海东华大学、以及西安工程大学的教师45人,同时还聘用行业专家36人。

三、招生计划

2014年高职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具体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为准。

四、招生机构

1、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2、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委员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五、录取规则

1、体检限制:各专业考生的体检均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服装系、纺织系、艺术设计系,要求色觉正常,实践动手能力正常。如有身体条件不符合所报读专业要求的,可调整到相近的专业录取。

2、录取规则:我校2014年高职招考所有招生专业均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录取规则。各专业不进行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根据不同生源类别,将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组和中职组,其中高中组考生按文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中职组考生分类别按文考总成绩(含照顾政策加分,下同)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然后按顺序依次将每个队列中的考生录取到第一专业,如第一专业录满,则录取到第二、三专业,以此类推。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均已录满,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3、未被录取者,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者。高中组可视同组其他专业录取空缺情况进行调剂录取;中职组可视同组同类别其他专业录取空缺情况进行调剂录取。

4第一阶段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进行第二、第三阶段录取。第二、第三阶段录取时实行同样的录取规则

5各专业招生均不设男、女生比例的限制。

6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41号)精神执行。

六、收费标准

2014年我校高职招考收费项目、标准按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及学校最终确定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闽价2006154号文件执行。

七、学历***

1、颁发证书校名: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2、学历证书种类:对在校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给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八、奖、助学金的设定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制度,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年;符合条件的贫困生、特困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月可领取250400元,一年按10个月计算。

2、学院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学生勤工俭学、顶岗实习机会及就业岗位等。

3、新生入学时,贫困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国家政策由考生生源地负责解决。

九、附  

1、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2、本章程由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400-680-3866

联系电话:0595-8873806688718066

投诉电话:0595-88718066

    真:0595-88701679

    址:http://www.qzfzfz.com

咨询QQ 626064513110979338

    箱:6260645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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