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指南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指南
根据吉林省《关于做好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19年吉林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的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将于2019年进行高职扩招考试工作。以下为我校2019年高职扩招指南。
一、招生对象
符合吉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申请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均可报名。
二、招生计划

注: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
三、招生办法
(一)考生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吉林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申请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均可报名。
根据吉林省招生委员会相关要求,应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无报考年龄限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岗职工、残疾人考生年满20周岁均可报考。
外省籍考生不可以报考吉林省高职扩招专项计划。
2.报名时间
2019年我省组织两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补报名(已经参加2019年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补报名)。
(1)2019年5月25—30日(每天8:00时—16:00时)。面向对象包括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
(2)2019年10月15—20日(每天8:00时—16:00时)。重点面向对象为退役军人。
3.报名办法
考生应按照当地考试院(招生办)的统一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考试院(招生办)领取报名序号和密码。具体的报名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吉招委字〔2018〕9号)相关要求执行。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所在地考试院(招生办)指定地点进行本人现场确认,进行身份证信息采集。
4.报名资格审核
普通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由教育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信息;
退役军人: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
下岗失业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身份界定工作;
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身份界定工作。
(二)考试安排
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 + 职业技能测试。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免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安排与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相同。
1.文化素质考试
考试时间:2019年11月9—10日
考试方式:笔试
考试组织: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安排在考生所在地区标准化考点内进行。
2.职业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2019年11月23—24日
测试方式:具体测试方式另行通知
测试组织:由我校自主实施
(三)考生录取
1.按照学校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规定,根据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要求,结合不同考生群体的特点,分类确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
2.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免试录取。
(四)新生入学及资格复查
根据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高职扩招录取的新生注册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中旬,录取的新生在2020年春季入学。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及奖励政策
1.考生取得招生院校的录取资格后,要按招生专业收取学费,学费收取的方式为一年一交;
2.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国家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在职职工、残疾人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四、培养方式
1. 针对不同生源群体,采取分类施教、因材施教,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形式,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做到“不降标准、模式多元、学制灵活”。
2.高招扩招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非扩招专项试点班。
3.根据考生不同群体,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在高职学校全日制上课,学制为三年,退役军人、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下岗失业人员、在职人员、残疾人等群体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管理。
4.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取得各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实行“1+X”证书制度。职业技能证书、大赛获得奖项、各类荣誉实行学分转换。
5.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兴职业农民等群体单独编班,进行单独授课。
6.毕业生在落实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7.学生在校期间符合学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颁发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96号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咨询电话:0431-85374809、0431-85360087
招生网站:http://www.cjgz.edu.cn/
招生邮箱:cjgzzs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