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威海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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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3 14:36:04

2019年威海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第二批)




威海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章程(第二批)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威海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批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威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威海职业学院第二批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威海职业学院第二批单独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威海职业学院第二批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威海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326 

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初村北海)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威海职业学院是2000年10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八条学校发展目标定位: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立足中心市区,服务全域威海;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共赢合作;理论实训一体,实习就业联动;人员分类管理,教师多岗多能;实用管用好用,教学科研并重;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发展”的办学定位,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全力推进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大力推进转型发展。

第九条学科专业定位:坚持以服务区域发展为己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焦企业转型升级需求,不断优化专业设置,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迈出新步伐。特别是适应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中韩自贸区建设的新机遇,在不断强化机电、信息类专业的同时,造船、经管类专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建成了船舶与海洋工程、智能制造等10个专业群,57个高职教育专业。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威海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威海职业学院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二条威海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2019年面向省内第二批单独招生设置7个专业,365名招生计划,具体专业及各类别招生计划见下表。

    2019年第二批单独招生计划表

系部

招生专业

普通类

(A类)

退役军人类

(B类)

技术技能类

(C类)

合计

智慧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

15

5

40

60

机电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15

5

40

60

建筑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15

5

35

55

旅游学院

酒店管理

15

5

35

55

康养学院

食品营养与检测

15

5

35

55

海大航海

学院

航海技术

(校企合作)

0

0

40

40

轮机工程技术

(校企合作)

0

0

40

40

总计

75

25

265

365

  注:此计划表中专业均为文史和理工兼收。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根据学院专业设置及要求,不限制外语语种。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第十六条第二批单独招生考试,招生对象分为A、B、C三个类别,单列招生计划、分类别招生。其中,A类计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B类计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退役军人;C类计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B类、C类。

报考条件: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所有报考对象均需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身体健康。(注: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第十七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单招试点院校。

第十八条报名考试费:120元

第十九条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首次志愿,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征集志愿,9月12日(8:00—20:00)

缴费时间:8月14日—15日(每天9:00—20:00)

(二)报名方式:考生采用网络报名,考生通过登陆我院官方网站(www.weihaicollege.com)或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定的官方报名平台(http://wsbm.sdzk.cn/gzdz)进行报名。

报名成功的考生登陆我院官方网站缴纳考试报名费,具体缴费流程详见威海职业学院官方网站的通知。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8月24日—25日(每天9:00—20:00)

通过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方可在指定的时间段,登陆威海职业学院官方网站打印准考证。

第二十条考试科目及形式

(一)A类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

1. 文化素质测试(笔试)试题总分320分,内容涵盖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基础知识。

2. 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430分,主要测试考生对报考专业的认知与了解,对专业的兴趣、认同感和目标定位,以及考生的职业发展潜力。

(二)B类、C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只参加我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总分750分,包括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第二十一条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8月27日(9:00-17:00)

A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笔试)考试时间:9:00-10:20

A类考生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考试时间:11:00开始

B类、C类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考试时间:11:00开始

第二十二条考试成绩确定

(一)A类考生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二者之和。

(二)B类、C类考生考试成绩为其参加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

第二十三条命题、考试与评卷

文化素质测试(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均由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阅卷和评分。试题命制、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上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确保万无一失。

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组织考试。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学院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分标准,并依据标准评卷,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二十四条第二批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由威海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各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出现同分情况,顺延录取。

(三)A、B、C三个类别,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四)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对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威海职业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五条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 号)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的,学校依照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一年按10个月计算)。

第二十八条山东省内学生实行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威海职业学院除了采取了针对特困生的学费减免措施之外,专门制定《学生勤工俭学管理办法》,为部分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普通文理科考生、高考特长生等优秀学生有奖励政策。

第二十九条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级精英奖学金、院级优秀学生奖学金等。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三十一条新生入学报到后,按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第三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威海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威海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威海职业学院第二批单独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二级学院

咨询电话

QQ(群)

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0631-57005555711688

营销QQ 800067687 96669877

智慧学院

0631-57005595710318

310530315

机电学院

0631-57016895700679

672343052

建筑学院

0631-57102195710187

733838362

旅游学院

0631-57009785700969

217735904

康养学院

0631-57008895700898

836556249

海大航海学院

0631-59623205962316

738397601

通讯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科技新城(初村北海)

邮政编码:264210

传真:0631-5711165

学校网址:http://www.weihaicollege.com 

第三十五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631-5710139,邮箱:jw5710139@163.com。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适用于威海职业学院普通高职第二批单独招生工作,本章程由威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威海职业学院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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