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利职业学院2019二次单招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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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7 15:39:30

日前,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发布了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 2019 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全国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人要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11部门印发的《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实施方案》(鲁教职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9年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

  第二条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294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77号,邮政编码:276826

  第六条 学校办学体制及类型:公办高职(专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成立由学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为单独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A类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

  第十一条 B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主要招收退役军人)

  第十二条 C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第五章 报名、考试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关于做好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

  3.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4.非外语类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四条 资格审核及报名

  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工会等相关部门参加,于8月3日—6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在所在县(市、区)集中办公,集中开展学生资格审核、报名及高考报名费缴纳工作。

  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报考,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在集中办公现场进行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含下岗职工,下同)报考,应首先在集中办公现场,分别到本人户籍(或在鲁务工)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工会设立的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核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资格审核时,退役军人、在山东务工人员还需分别携带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五条 志愿填报

  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第1次为首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为征集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12日(8:00—20:00)。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学校+1个专业(类)”志愿;征集志愿同时填报院校、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十六条 现场信息确认

  首次志愿填报结束后,考生需到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校现场办理“信息确认”手续,交验身份证,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查看考场。考生缴费、准考证领取及考试安排见学校招生网站。

  第十七条 考核办法及时间安排

  单独招生(第二批)考核工作由学校负责,按照单列招生计划、分类别招生的原则,分别对不同类别考生分别组织考核,考核总分750分。

  (一)A类考生

  1.考核内容。文化素质考试320分,其中语文160分,数学160分。专业技能考核430分,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2.考试安排。文化素质考试:8月27日9:00—11:00;职业适应性测试:8月27日14:30—16:30。

  (二)B类考生

  1.考核内容。免于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2.考试安排。面试开始时间:8月27日9:00。

  (三)C类考生

  1.考核内容。免于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2.考试安排。面试开始时间:8月27日9:00。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一)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学校划定各专业录取资格线,低于资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三)录取未满额的专业,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对于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优先调入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认真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无特殊要求。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的统一标准。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学校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退费要求。

  第二十三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建立绿色通道,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爱心基金,奖优助困。三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四是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如存在与上级有关文件不符之处,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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