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9年二次单独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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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8 13:48:32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9年二次单独招生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高职扩招工作部署,根据《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 2019年我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13 号)文件精神,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高专)院校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73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

(一)招生对象

参加我省2019年高考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和已参加高职扩招高考补报名的考生。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次单招。

(二)报名方式 

1.全省单招统一报名时间:8月26日—8月28日

2.报名工作由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考生版)(http://www.hneao.cn/dz/)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获取报名信息,然后在9月2日内持身份证、报名信息和考试费80元/人(依据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到我校招生处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3.单独招生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我校单招考试时间为9月3日,选择2所学校报考的考生,应避免2所学校考试时间冲突。

二、单招专业和计划

院(系)

单招专业名称

考生科类

学费标准

(元/年)

计划数

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普通应往届高中考生

(含中职、技工学校毕业生和高中同等学力人员)

4180

30

早期教育

4180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4180

备注:收费标准以省发改委核定为准。

三、考试

(一)基本原则

我校单招实行考试入学,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二)考试方式:

采取“文化考试(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的形式

1.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以原始分呈现,总分450分。其中文化考试300分,技能测试150分。

2.文化考试主要考查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采用闭卷笔试形式。

3.技能测试主要考查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采用面试形式组织考试。

4.2019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只需参加面试,文化成绩使用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成绩的总分。

5.职高对口类考生、往届考生和社会考生除参加我校将组织的技能测试外,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内容为:英语(分值100分)、语文(分值100分)、数学(分值100分)。英语、语文、数学科目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

(三)考试时间

9月3日上午08:30—12:00技能测试(面试)

9月3日下午14:30—17:00文化考试(笔试)

(四)考试地点: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五)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9年第二次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按规定的考试时间到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将视为放弃。

(六)我校将按照高考要求,制订科学、规范和严格的组考方案和考务细则。详见《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19年二次单独招生工作组考实施方案》。

四、录取

(一)基本原则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单招录取办法,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择优录取。

(二)录取程序

1.今年参加我校第二次单独招生的考生均为湖南省内生源,分2019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往届高中毕业生、职高生和社会考生四个类别,分别组织考试,并按相同比例的录取率录取。

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凡预录取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就读确认手续(详见学校招生网通知)。

4.已确认录取的考生9月6日前将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

5.单招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退、补录手续。

6.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学生,一经我校录取不得转专业。

7.省考试院审核备案后,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数据由各省招生办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职高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我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我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校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七、监督机制

(一)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考试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二)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0-8886309(兼传真)、8850057

联系老师:付老师 高老师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湘北大道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处

邮  编: 414000

九、到校方式

乘公交7路、18路、3路车至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站下车;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下车后乘出租车直接来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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