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供电服务职工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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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3 21:18:36

  为保证供电服务职工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规范定向培养招生录取程序,根据上报湖南省教育厅的《供电服务职工定向培养工作方案》及省教育厅批复函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录取条件

  考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湖南省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或户籍为湖南省51个贫困县考生,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最低录取控制线;

  (二)自愿扎根在本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供电所,从事农村供电服务工作;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乡镇供电所工作。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为依据,结合就业岗位工作性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四肢功能性残疾;有恐高症或严重心血管疾病等不适合电力登高作业生产的疾病;其他经医疗机构鉴定认为不适合电力作业岗位者。

  二、录取规则

  (一)根据各县(县级市、区)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户籍以县(县级市、区)为单位,按“属地优先,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的原则录取。

  (二)贫困县市区(含脱贫仍享受政策的县市区)考生录取规则:先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优先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如有剩余计划,再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本县户籍的其他考生。

  (三)非贫困县考生录取规则:非贫困县只招录具有当地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当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人数不足时,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本市贫困县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如仍有剩余计划,再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录取本市贫困县户籍的其他考生。长沙、湘潭招生计划如未完成,不调入其他地区使用,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四)同等情况下如遇考生分数相同,则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因考生主动放弃或其他因素导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按录取规则进行递补。

  (六)若专科提前批计划未完成则将剩余计划转入下一年度使用。

  三、录取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及面审时间:2019年8月8日

  (二)资格审查及面审地点:各地市(州)供电公司,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查及面审要求

  1.信息登记表填写要求:①考生在面审现场按要求如实填写《2019年供电服务职工定向培养考生信息登记表》并签字确认(按手印);②考生应填报户籍(具体到乡镇)所在地供电所,若考生户籍所在地无农服公司,原则填报附近县农服公司乡镇供电所,且注明是否服从调剂;③考生信息登记表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2.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本人户籍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需考生本人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面审后原件退还,复印件学院留存。

  四、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热线:0731-84074167

  0731-84074198

  13607430440(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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