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常德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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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4 14:12:05

  为贯彻落实国家高职扩招工作部署,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高专)院校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27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其组成如下:

  组 长:黄云新 张大顺

  副组长:黄镇才 朱明瑶(常务)

  成 员:翟振才 谈应国 陈本松 杨亚群 尹文秋

  汤建华 胡泽耀 韩 杰 曾应华 陈 刚

  杨钧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处,由韩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方案,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二)设立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小组

  1.宣传工作组

  组 长:翟振才

  责任单位:组织宣传部、招生处

  职 责:发布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新闻,各类信息网上公示,由组宣部负责校内宣传和对外信息公布工作,招生处协助。

  2.接待工作组

  组 长:谈应国

  责任单位:党政办、招生处、相关教学系部

  职 责:负责省市巡考人员的接待和生源学校送考工作人员的接待工作。

  3.报名与录取工作组

  组 长:韩 杰

  责任单位:招生处、现教中心

  职 责:负责考生报名、录取与备案工作,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相关名单公示。

  4.考务工作组

  组 长:杨亚群

  责任单位:教务处、招生处、相关教学系部

  职 责:制定各科目考试大纲及评分标准,负责试卷命题与印制工作,负责组考、阅卷、评分和统分工作。

  5.保卫工作组

  组 长:曾应华

  责任单位:保卫处、教务处

  职 责:负责报名现场及考点的车辆疏导、秩序维护、应急与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负责试卷保密工作,并负责向公安内保部门上报。

  6.后勤保障工作组

  组 长:胡泽耀

  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

  职 责:保障水、电正常供应,做好考生就餐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工作和考点的医疗服务救助保障工作。

  7.纪检监察工作组

  组 长:陈本松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

  职 责:全程监督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组织和录取工作,规范招生宣传行为,并受理各类投诉。

  二、招生计划与学费标准

  第二次单独招生共安排招生计划10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计划

学费(元/年)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40

4600

现代农业技术

30

3000

建筑工程技术

30

4600

  三、招生对象

  我院第二次单招的对象为参加了我省2019年高考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和已参加高职扩招高考补报名的考生。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次单招。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6日—8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neao.cn/dz/填写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三)志愿设置

  每名考生可报考一个直接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四)资格确认及准考证发放

  8月29日,学院将通过院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名单。考生应于8月31日上午9时前,持本人身份证来学院招生处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办法

  考生考试成绩由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构成。

  1.文化考试成绩根据考生类型分两种方式确定。

  (1)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文化考试成绩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初次成绩为依据,由省教育考试院在网报结束后统一认定,以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1/2计分,满分分值450分。

  (2)往届高中毕业生和中职生需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由学院选聘命题组在教育部和湖南省的考试大纲范围内,根据高职特点和学院实际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参照高考命题的各项要求组织命题。考试试卷为综合卷,满分分值450分(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生采用不同试卷)。

  2. 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通用技术基础、创新思维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适应性和职业发展潜能等。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分值150分。

  六、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于2019年8月31日上午进行,考试开始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上午9时,考试地点设在常德职业技术学院本部。

  七、录取

  严格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和成绩分类别(普通文理、职高对口等)进行录取,确保公平、公正。

  (一)根据实际参考人数,按照考生类别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并公布,保持各类别录取比例的统一。

  (二)按考生成绩,分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录取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不满额,则递补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并通知考生确认录取资格。

  (三)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工作要求

  高职(高专)院校第二次单独招生考试是一项政策性强、关注度高、时间紧、要求严的重要工作。学院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第二次单招考试的重要性和敏感性,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文件通知和学院第二次单独招生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肃执行招生纪律,切实加强考试安全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深入实施“阳光招考”,全力做好考生服务,依照单招工作分工安排,将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不折不扣地予以执行,确保第二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安全有序、公平公正。

  九、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736—7280516、7272151(招生处)

  招生网址:http://www.cdzy.cn/zsb

  监督举报电话:0736-7281575(纪检监察室,受理有关单独招生的各类投诉与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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