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考试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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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1 22:03:34

2019年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考试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1.已参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升学报名),且未被录取的考生。

2.已参加我省2019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条件

    免试对象和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可向高校提出书面免试申请,由高校予以免试录取。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向高校书面申请免予相关专业的职业技能测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获得由省教育厅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奖项者。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者。

三、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流程

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可在院校招生网站下载),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考生获奖情况的确认。

提交材料:凡符合免试录取的考生即日起起至9月12日16时,将《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审批表》(此表一式三份),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交予学院。

学院审核:学院进行相关资格、条件的审查和公示。

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后的名单报教育厅相关主管部门复审。

录取:经教育厅核实、审定、公示无异议者,可免试录取。经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

登记表下载见附件

附件【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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