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和弹性学制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学校国标代码:50709 省内代码:6313
第七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办学层次:高等专科教育
第十条 办学特点: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原平顶山教育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1959年。经过2003年、2009年两次整合成为了一所集普通专科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中小学教师及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成人高校。2018年3月,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在平顶山教育学院基础上建立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学校正式改制为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
一直以来,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走产学研相结合道路的办学指导思想,先后与70余家企业、学校、幼儿园等用人单位签订实验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使学生在学中做、在做中学,大力推进技能成才、技能创业,全面提高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校累计培养大专毕业生3.1万余人、中师中专毕业生2万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的工作与专业相关度、工作与职业期待吻合度、就业满意度、毕业生创新能力水平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百佳艺术类教育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优秀基层党组织”“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园林单位”“河南省高校安全维稳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荣誉。
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将坚定不移走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态的办学发展之路,围绕地方产业着力打造契合需要的特色专业群,突出办学的“服务性”;按照“特色化、品牌化”建设思路,不断丰富专业建设内涵,主动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企业技术创新要求,实现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深度融合,打造一流学科专业;按照“师德高尚、结构合理、技能突出、专兼结合”的方针,建设一支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要求的一流师资队伍;按照“以人为本、生态绿色、开放智慧共享”的校园建设思路,建成“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安全舒适、具有特色”的省内一流现代化校园。着力打造“特色鲜明、业内认可、省内一流”的高等职业教育品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设有高职扩招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扩招单独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对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报名要求
第十四条 2019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总计划1354人。本次扩招分设全日制计划和弹性学制计划,其中全日制计划864人,弹性学制计划490人。
第十五条报名要求
具有本省户籍、具有高中阶段教育学历(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或同等学力、身体健康的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职职工、村两委干部等。
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含对口招生)但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再重复报名,考生可直接进行高职扩招志愿填报。
第十六条身体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志愿填报时间
填报时间为2019年9月6日12时至9月9日12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填报时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请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
第五章考试及录取
第十八条 学院2019年高等职业教育扩招招生考试包括文化基础课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面试形式)两部分。报考全日制学制考生必须参加文化基础课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2019年应届高中毕业生有省招办下发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者,以该成绩为准,可不参加文化基础课测试);报考弹性学制的考生只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具体内容如下:
(一)文化知识考试
1、科目:《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内容和形式:考试内容根据2019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文化基础测试以闭卷笔试的形式举行。
3、考试分值和作答:三门科目共一份试卷,语文110分,数学110分,英语80分,总分300分,须在答题纸上作答,在试卷上作答一律无效。试卷得分即为文化基础测试最终成绩。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形式为面试。学校抽调专业教师组成评委组,由评委和考生进行交流,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素养、语言表达、反应能力、思维能力、心理素质、职业倾向与专业认知等综合素质。分值为300分。面试成绩即为职业适应性测试最终成绩。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9月21日;考试地点:学院新校区教学楼。
第十九条 录取办法
(一)考生录取健康标准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里必须参加高考体检,按照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执行。
(二)报考全日制学制的2019年应届高中毕业生文化基础测试成绩换算方法:
报名全日制学制的2019年应届高中毕业生直接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的等级成绩,以省招办提供成绩为准,不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基础测试(如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缺失者仍需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具体以准考证为准)。等级成绩折算为百分制,满分300分。
分数计算原则为:
文化基础测试成绩=(语文+数学)*1.1+英语*0.8;
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赋分原则为:等级成绩A、B、C、D对应折算为100分、85分、75分、60分。
(三)最终成绩核算与排名
报考全日制学制考生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最终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报考弹性学制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
根据考生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名额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最终成绩完全相同者,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最终成绩、文化基础测试成绩的顺序,分数高者在前,如仍相同,则并列。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测试的成绩,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公示
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录取名单在本校招生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报请省招办审查备案,按省招办统一规定进行录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1、学院为在校生提供的奖励资助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
2、学院为学生提供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3、学院建立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还提供国家助学金和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生活补贴、勤工助学等资助措施。
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扩招工作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417号)规定,退役士兵学生,可享受学费减免、助学金等政策,国家最高补助学费每年8000元。
第二十二条学院地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郑万高铁平顶山站西侧)
联系电话:0375-7066077 7066088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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