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合肥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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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7 16:18:43

学校全称:合肥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主管部门:安徽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158号

学校网址:www.hfuu.edu.cn


一、办学情况

合肥学院是一所在“改革中诞生,开放中成长,创新中发展”的地方本科院校,其前身是创办于1980年的合肥联合大学。创始校长杨承宗是伊莱娜•约里奥-居里夫人的博士生,中国放射化学奠基人。建校伊始,就提出“适当收费、不包分配、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后勤社会化”的办学模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进行了报道,学校被誉为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小岗村”。200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原合肥联合大学和合肥教育学院、合肥师范学校合并组建合肥学院。

合肥学院成立之初,就率先提出“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办学经验,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关键要素,进行系统改革和实践,构建起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区域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2009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014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填补了安徽省属高校该项空白,校**书记蔡敬民受到***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人的亲切接见。2015年获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2016年联合德国大陆集团、德国应用科学大学设计“双元制”高等教育专业,探索产教融合新模式。2018年再次斩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201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2015年10月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视察学校。李克强指出:“合肥学院30年来的发展壮大是中德务实合作的成功典范”,用“三十而立、卓有成效、根深叶茂”概括了中德合作共建合肥学院三十年的成果,寄予再创“中德合作未来更辉煌的30年”的期望。德国总理默克尔称赞合肥学院是“中德近30年合作的光辉典范”。两国总理共同决定在合肥学院设立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及基金。教育部、安徽省共同制定《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和合作基金建设方案》报国务院,确定“一个示范校、六个平台”建设目标。安徽省、合肥市将“支持合肥学院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列入省市“十三五”发展规划、安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省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目前建设顺利推进。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约16100多人,现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名,副高以上职称424人(其中正高130人),博士学位260人。常年在校外籍教师20多人,4人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11人获得“黄山友谊奖”。

学校占地面积1391亩,建筑面积54.71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19亿元。有14个教学系和4个教学单位。5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5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批准的对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个。

目前,学校是“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3所试点学校之一,首批承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61所学校之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专门委员会副主席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委托培养学校,全国第三批创新创业50强高校,全国100所“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单位之一,国家新工科教育与研究成员单位,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单位,全球中小企业联盟战略合作伙伴。


二、招生对象

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历届毕业生(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或学历,不含普通高中举办的综合班),包括具有中职学历的农民工、退役士兵、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等,符合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按规定参加安徽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且获得考生号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2019年我校计划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收100人,具体招生如下: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学制

招生专业范围

备注

学前教育

50

4年

教育类、文化艺术类

师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50

4年

信息技术类



四、报名办法

1、文化课报名

根据《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招生工作操作规程》(皖招考函〔2019〕24号),我省2019年本科对口招生文化课网上报名时段为2019年3月5日10:00至3月8日16:00,考生在各级招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参加本科对口招生的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参加本科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

2、报考确认

1)报考材料

报考我校的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由报名点打印的《安徽省2019年对口招生和分类考试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

③盖有中等职业毕业学校红章的带有考生学籍号、照片和在校所学课程全部成绩的《中职学校学生学籍表/卡》;

④《合肥学院2019年对口考试报名确认表》(附件1)。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缴费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本人持以上报考材料到我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缴费、领取准考证。考生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19年3月19日8:30-16:30。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8〕9号)文件要求:每个考生可选择一所学校的1个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名,不得兼报。考生报考我校后,如上报数据时发现考生同时报考了其他学校,我校将取消考生在我校的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考生负责。

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报名、确认、缴费地点:合肥学院行政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报名考试费120元/生。银联刷卡缴费,不收现金。

为方便考生报考我校,也可由考生所在中职学校负责汇总材料后到我校集体报名(中职学校负责集中报名的教师需持盖有本校公章的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留有联系方式的身份证复印件)

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和报名确认表领取准考证时间:3月29日8:30-16:30。

领取准考证地点:合肥学院行政楼一楼大学生事务中心(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五、考试安排

1、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为“知识+技能”,以教育部颁布的现行教学大纲为依据,其中,文化课考试内容参照全省统一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专业理论考试及技能测试内容参考《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考试纲要(2019年版)》。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考试科目为知识部分+技能测试总分750分。知识部分总分为500分(其中文化课满分300分,专业理论科目满分200分),计入总分。技能测试总分为250分,计入总分。(各科目单科分数线见本章程的录取原则部分)。

学前教育专业:考试科目为文化课+技能测试总分750分。其中文化课满分300分,计入总分;技能测试部分满分450分(包括语言、音乐、舞蹈、美术四个项目:第一、语言类满分150分:讲演儿童故事(50分),幼儿园教育案例分析(100分);第二、音乐类满分100分:钢琴弹唱;第三、舞蹈类满分100分:创编幼儿舞蹈;第四、美术类满分100分:命题儿童画),计入总分。(各科目单科分数线见本章程的录取原则部分)。

文化课实行全省统一考试。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也需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专业理论和技能测试由我校负责组织考试。

各专业技能测试具体考试大纲见《合肥学院2019年对口招生考试技能测试考试纲要》(附件2)。

招生专业

考试科目

技能测试

文化课

专业理论

学前教育(师范)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

与技能测试合并实施

讲演儿童故事、幼儿园教育案例分析、钢琴弹唱、创编幼儿舞蹈、命题儿童画(具体测试内容见附件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计算机组成与工作原理、计算机应用基础、数据库管理软件

具体测试内容见附件2

2、考试时间

时间

3月中下旬

3月30日

3月31日

上午

语数英三科合卷(实行全省统一考试)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理论课(计算机组成与工作原理、计算机应用基础、数据库管理软件)

(9:00—11:30)

学前教育:技能测试语言类(讲演儿童故事)、音乐类(钢琴弹唱)、舞蹈类(创编幼儿舞蹈)(详见附件2)

上午8:30开始


学前教育:技能测试美术类(命题儿童画)(详见附件2)

(9:00—10:30)

学前教育:技能测试语言类

(幼儿园教育案例分析)

(详见附件2)

(10:35—11:25)

下午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技能测试

(详见附件2)

14:00-16:30

学前教育:技能测试语言类(讲演儿童故事)、音乐类(钢琴弹唱)、舞蹈类(创编幼儿舞蹈)(详见附件2)

13:30开始

3、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学院(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文化课除外)。具体考场详见准考证。

4、查分

考生可于4月10日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www.hfuu.edu.cn/zs/)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查分申请表(附件3),并由毕业学校招生办或所在市教育局职教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11日16:00前传真至合肥学院招生办(0551- 62159118),由我校汇总核查。经核查有误的通知考生,核查无误的不予通知。查分限查漏改、漏统、错统,宽严不查。

  

六、录取

1、录取

1)我校对口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统一领导下,由我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布的考试标准和办法,在学校监察处的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考试。

2)录取原则:

①学前教育专业文化课总分不得低于220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文化课总分不得低于250分;

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理论课不得低于140分;

③技能测试必须合格,技能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各专业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如下:

学前教育专业:语言类演讲儿童故事不得低于35分、语言类幼儿园教育案例分析不得低于70分、音乐类不得低于70分、舞蹈类不得低于70分和美术类不得低于70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技能测试不得低于175分;

④考生所报考专业的各科均需达到以上合格线,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的总分(所有考试科目总成绩+政策加分),按照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考生的总分相同时,按考生所有考试科目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所有考试科目总成绩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单科排序为:文化课、专业理论课、技能测试。

3)录取体制:实行“招办负责、监察处全程监督”。

学校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会在我校网站公示一周,于2019年4月19日前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录取通知书发放和新生报到

录取通知书预计于8月初与普本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出。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无故不按期报到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3、新生入学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认真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的,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


七、鼓励政策

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和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8〕9号)的文件精神执行。

(一)近三年来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获安徽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合主办的但未纳入当年国赛项目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且为一等奖的考生,且须参加文化课考试(根据皖教职成〔20189号,成绩供参考,具体参考方式见我校面试方案),报考相应专业,根据我校面试方案,经面试合格可直接录取。具体面试方案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另行公布。

(二)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在职在岗的,或工作满3年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应专业,总分加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计算。

符合免试、加分政策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操作:

1、须参加文化课报名和考试;

2、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2019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附件4),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市教育局审查,并在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无获奖证书原件,无法申请鼓励政策。

申请加分/免试考生现场提交材料取得报名资格(包括:考生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复印件和经盖章确认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原件、报考材料、加分(免试)申请表)提交时间:3月18日8:30-16:30;地点:合肥学院行政楼三楼302招生办公室(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3、经学校复审合格的考生取得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名单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学校不再另行通知),于3月21日参加面试,根据我校面试方案,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经公示无异议后,可直接录取。如考生免试审核未通过或面试未合格者,可继续参加3月30-31日的考试。

4、考生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如弄虚作假,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八、管理与就业

在校学习期间的收费标准按普通高校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在校学生的管理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执行。对口招生班的毕业生按照我省当年的就业政策,享受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的同等待遇。


九、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与普通本科相应专业学费标准相同。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十、奖、贷学金及对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1、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占学生总数的21%,最高额2000元/生/学年。此外还设有单项奖学金、韩中教育文化交流协会优秀奖学金(韩国)2000元/生/年,以及由我校毕业生为主创立组建的罗顿集团的奖学金2000元/生/年等。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2000—4000元/生/年。

2、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8000元/生/学年,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0年),在读期间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3、勤工助学基金。学校积极组织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设立勤工助学固定岗位800个,还有一些非固定岗位,困难学生可以通过适当劳动获得相应报酬。

4、特困生资助。学校每学期定期对特困生进行资助,发放资助金等。

5、减免学费。在我校就读的孤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烈士子女及其它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减免学费者,学校分别予以学费减免。我校郑重承诺不让贫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一、相关招生考试、录取信息将通过合肥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广大考生要及时关注,学校不再具体通知考生本人,如考生因信息未知而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十二、本章程如与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相冲突,以安徽省教育厅的规定为准。


十三、本章程由合肥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附件1:合肥学院2019年对口考试报名确认表.doc

2、附件2:合肥学院2019年对口招生考试技能测试考试纲要.doc

3、附件3:合肥学院2019年对口招生考试查分申请.doc

4、附件4:合肥学院2019年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加分(免试)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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