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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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2 11:27:59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施办法》(川教函〔2019〕511号)和《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办法》(川招考委〔2019〕6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和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221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专科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招收类别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1

学前教育

60

2

学前教育

240

招收类别:1.面向退役军人招生计划;2.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或新型职业农民招生计划。

备注:

1.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2.新生就读地址: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东校区(四川省江油市东山路北段100号)。

 七、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生须于11月19日至11月22日12:00前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查询考试相关事宜,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19年11月29日。

2、考试地点: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西校区(四川省江油市诗城路西段125号)。

(三)考试形式和内容

专项招生设面试环节,由学校组织专家自行命题,现场面试。内容包括思想素质和职业潜力。考生对所给面试题目作答,允许考官结合考生所选面试题目和考生所报专业提问。采用答问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素质、专业认知、逻辑思维能力、普通话水平、语言沟通能力。思想素质分值150分,职业潜力分值200分,总分350分。

八、成绩查询

2019年12月5日起,考生可登录学校官方网站或学校招生网查询考试成绩。

九、 录取规则

(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身体条件需符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有关要求。若录取考生进校体检复查不适宜就读所录专业,学校有权对其作退学处理。

(二)思想素质成绩和职业潜力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为学校录取依据,本次考试招生录取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三)学校按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的划线方案分招收类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四)学校分招收类别在总成绩不低于相应招收类别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五)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按职业潜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六)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七)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报四川省教育院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八)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

十、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一)学习形式:采用“集中+灵活”的学习模式。

(二)教学总课时:2664学时(其中实践学时总课时1979学时)。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3700元/年,住宿费:800元/年,代收费(体检费、教材费等):1000元/年(据实结算)。

十三、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四、资助政策

(一)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二)退役军人学生的学费资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三)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考试报名,并于2019年11月28日前向学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考试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十六、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学校招生就业处

(二)联系地址:四川省江油市诗城路西段125号

(三)咨询电话:0816—3661357、3599571、3598039

(四)纪检监督电话:0816—3690811、3690819

(五)学校网址:https://www.scyesz.com

(六)学校招生网:https://www.scyesz.com/05

附件:

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

考试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姓 名


考生号

1

9

5

1











性 别


身份证号


免试项目

名  称


发证时间


发证单位


免试项目

等  级


免试录取的

高校及专业



考生签字:


2019年 月 日

(以上内容由考生据实填写)

拟录取高校

意  见




(公章):

2019年   月   日

备注:免试录取考生申请项目为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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