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体育职业学院2019年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宁夏体育职业学院于2017年3月27日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5月10日通过教育部备案,10月19日挂牌成立,学院代码为14624。学院占地面积290亩,建筑面积66050平方米,是一所特色鲜明,开展中、高等体育职业学历教育,培养、培训、输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体育技术技能型人才和运动员后备人才的全区唯一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体育职业学院。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办法》(宁招委办〔2018〕21号)报考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生报名办法》(〔2018〕21号)报考条件的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专班、成人中专班、技工学校等学校(以下简称“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户籍在宁夏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及以上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校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3.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4.在参加往年普通高考、高职单独考试或其他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被暂停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或高职单独(自主)考试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6日至10月11日,报名以考生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和信息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及方式:普通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书)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报名,并领取考生号。
3.考生取得网上报名所需的考生号后,登录宁夏高职院校扩招报名专用网站(http://61.133.219.10:7011)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规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考生要严格遵守诚信考试原则,真实、准确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并认真细致核对确认。对因本人填报失误而造成遗留问题的,由考生本人负责。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考生不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不按规定时间在网上填报本人报名基本信息,或者已在网上填报了报名基本信息,但是未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地点进行信息现场确认和指纹采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招生专业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层次 |
670403 | 社会体育 | 40人 | 三年(弹性学制) | 4200 | 专科 |
(二)社会体育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掌握运动人体科学基础知识及运动项目健身指导技能,能够在体育场馆、体育俱乐部、协会、企事业单位及社区体育指导等相关部门从事健身指导、服务与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2.核心课程。
运动人体科学基础、运动营养学、运动处方、健身操类专修(健美操、交谊舞、广场舞等)、体能训练专修(健身、健美、体能训练等)、搏击类专修(散打、拳击、综合格斗等)、户外运动专修(攀岩、定向越野、拓展训练和户外运动项目等)。
3.就业面向。
主要面向体育场馆、俱乐部、企事业单位及社区体育指导,从事健身操舞类、搏击类、体能训练户外运动项目的健身指导、服务与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高职扩招考试
1.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时间 | 考试内容 | 项目 | |
10 月 18 日 | 09:00-11:00 | 综合试卷(语文和数学) | 笔试 |
14:00-18:00 | 100米、立定跳远、后抛实心球、平板支撑共四项测试。 | 专业 面试 |
2.考试地点:宁夏体育职业学院教学楼107室。
3.各项目考试分值。
测试项目 | 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测试 | ||||
语文 | 数学 | 100米 | 立定跳远 | 后抛 实心球 | 平板支撑 | |
分值 | 50分 | 50分 | 25分 | 25分 | 25分 | 25分 |
总分 | 100分 | 100分 |
4.考试形式。
(1)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方式,依据成绩录取。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免予参加文化基础测试,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3)符合教育部(教学[2013]3号)文件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可申请免试入学。
(4)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及以上的考生,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六、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招生计划优先满足符合教育部(教学[2013]3号)文件规定的技能拔尖人才和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空额计划通过招生考试的考生按照总分(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较高者。
(二)招生录取。
学院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连同考生成绩,上报宁夏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公布录取名单,录取的新生可在下一年度春季入学。通过高职扩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七、助学体系
(一)学院现设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二)减免学费:宁夏籍“建档立卡户”每年减免学费4200元。
(三)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8000 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
(四)助学贷款:统招专科新生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五)学院设有社会助学金,用于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被录取到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八、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