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扩招专项考试第二阶段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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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8 11:31:57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扩招专项考试第二阶段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高职院校大规模扩招100万人”和2019年4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相关精神,按照教育部、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文件要求,为确保我院高职(专科)扩招专项考试招生任务的完成,现就做好2019年高职(专科)扩招专项考试第二阶段招生工作的有关问题,特制定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扩招专项考试第二阶段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扩招第二阶段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院性质:公办

        学院地址: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七里店文教路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设立学院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办公室。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办公室职责包括:制定本院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扩招专项考试招生方案、开展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院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扩招专项考试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处理本院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完成与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学院成立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监督小组,由学院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招生工作,保证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招生工程”。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第六条  学院2019年高职(专科)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如下:

序号

专 业 名 称

学制

招生人 数



1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20


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20


3

烹调工艺与营养

三年

48


4

物流管理

三年

20


5

材料成型及控制技术

三年

34


6

互联网金融

三年

10


7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三年

20


合计

172







 

第七条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专科)扩招专项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审核下达的计划为准。

第五章  报考条件、报名时间、考试科目

第八条  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省2019年高考补报名的“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已参加我省2019年单考单招或高考统招未被录取的考生;未参加我省2019年单考单招或高考统招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报考我院的退役军人提供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提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参加2019年高考并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次高职(专科)扩招专项考试。

第九条  报名、登记、考试时间

(一)报名及考生网上完善个人信息时间:2019年9月23日至9月28日;

(二)我院招办登记考生报考信息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1日;

(三)考试时间:2019年10月19日。

(四)录取时间:2019年10月25日。

第十条  考试科目

阶段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第二阶段

笔试综合卷(语文、数学)+面试(职业技能测试)

2019年10月19日9:00

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一)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依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高职(专科)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相同;

(三)此次扩招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后均不可以转到其他专业。

第七章 教学管理

第十二条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我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生源实际,实行分类教学和管理,采用校企合作、工学交替,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三条  严格按照青海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人/年;住宿费1000元/人/年。

第十四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助学体系:

(一)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学院设有“国家助学金”:1000-3000元/年。

(三)贷款及特困补助:

经审定的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为5000元/年;学院设有特困补助,并设立多个临时和固定勤工助学岗位。

第九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职(专科)。

第十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青海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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