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招生简章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学校全称为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
学校法人注册地址是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邮编200062。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校区除注册地中山北路校区外,还有闵行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邮编200241。
学校将给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本科毕业生,学校将颁发华东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一、报考条件
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参加2020年**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且愿意按照内地高校要求完成相应学制学习。
入学报到时,考生所持有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限相适应,有效期至少一年。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要求。
具体报考时间方式、录取流程等以国家教育部、**教育局、联招办等规定通知为准,具体见招收**中学文凭考试学生网(http://eea.gd.gov.cn)。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面向**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拟招收本科生10人,不需面试,具体专业、报考附加要求见下:
招生专业名称 | 主要授课语言 | 额外科目要求 | 招生专业名称 | 主要授课语言 | 额外科目要求 |
汉语言文学 | 汉 | 心理学类 | 汉、英 | 数学4级及以上 | |
汉语国际教育 | 汉、英 | 数学类 | 汉 | 数学4级及以上 | |
英语 | 汉、英 | 物理学类 | 汉 | 数学4级及以上 | |
日语 | 日、英、汉 | 化学 | 汉 | ||
俄语 | 俄、英、汉 | 生物学类 | 汉 | ||
工商管理(中法创新实验班) | 法、英、汉 | 地理科学 | 汉 | ||
公共管理类 | 汉 | 地理信息科学 | 汉 | ||
新闻传播学类 | 汉 | 生态学 | 汉 | ||
历史学 | 汉 | ||||
哲学 | 汉 | 软件工程 | 汉、英 | 数学4级及以上 | |
思想政治教育 | 汉 | ||||
法学 | 汉 | ||||
社会学类 | 汉、英 | ||||
教育学类 | 汉 |
备注:以上招生专业(类)如有调整,专业(类)名称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按类招生专业,一般大学一年级学生按照大类课程学习,一年后根据成绩和志愿原则进行分流,确定专业。大类包含专业见我校招生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当年专业介绍。
三、学费和住宿费
**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标准与内地学生相同,一般学费每学年5000元人民币左右, 软件工程专业第一二学年人民币5500元/年,三、四学年16000元/年;工商管理(中法创新实验班)在我校学习期间(四年)按照我校标准收取,若赴法方,另按法方学费规定收取;
住宿费每年公寓1200—1500元,普通宿舍700—1200元。
四、录取办法
1、录取最低要求
除“校长推荐计划”考生外,最低录取标准为“4、4、3、3”,即参加**中学文凭考试的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第4级及以上,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第3级及以上。“校长推荐计划”以内的考生最低录取标准可为:四门核心科目分数之和须为10分(含)以上、且每门科目的分数不得低于2分(含)。
具体专业附加要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附加要求说明。
2、录取原则
达到录取最低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中学文凭考试成绩、参考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并依据招生计划以及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
五、其他事宜
1、新生入学后,由学校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以商转其他专业。
2、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及**地区学生的规定》等上级和我校相关规定对录取学生进行管理。
3、本简章公布后,如遇教育部等有关部门政策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