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运动训练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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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30 11:46:12

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运动训练招生简章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2017年学校进入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行列。

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由体育教育系、社会体育系、运动训练系、大学体育部、体育与健康研究所组成。学院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体育学专业博士后流动站、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4个硕士点,设有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和运动训练3个本科专业。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0年继续开展运动训练专业提前单独招生工作。

一、招生专业

运动训练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5000元/学年。该专业紧密结合体育人才市场需求,主要培养具有健全人格、现代教育和健康理念、文武双全、专长突出、素质高强、追求发展,能够胜任体校、大中小学校、健身俱乐部和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0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计划不超过45名,其中男女体操7人,女子艺术体操1人,男女蹦床1人,男女技巧7人,男子乒乓球3人,女子乒乓球3人,男子羽毛球3人,女子羽毛球3人,男子游泳2人,女子游泳2人,男子足球(十一人制,非守门员)4人,男子拳击4人,女子拳击3人,女子网球2人。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统一组织的2020年高考报名并取得高考报名号。

2.具备我校以上招生计划中公布的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资格,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的运动项目必须与我校招生计划中公布的运动项目一致。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注:符合保送条件的运动员,也可报名保送生招生,具体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优秀运动员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

四、报名方法

1.注册:考生须在2020年2月1日至3月1日中午12:00期间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2.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须在2020年3月1日至3月10日中午12:00期间在“体育招生系统”内进行报名、填报志愿并网上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缴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许修改。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4.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须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并于2020年3月10日中午12:00前将表格交到我校招生办公室。学校将按要求上报国家体育总局审核。

五、考试安排

1.体育专项考试:

考生必须自己报名参加体育专项考试,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具体报名考试安排与评分标准见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

2.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自己报名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600分。2020年文化考试时间安排:

时 间

上 午

下 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18日

语 文

数 学

4月19日

政 治

英 语

六、录取原则

1.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划定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录取控制线且该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

2.我校将根据报考情况,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且该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文化考试成绩未达到学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3.录取原则:对符合我校录取资格的考生,将按文化成绩30%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综合分=体育专项考试成绩×70% + (文化成绩÷6)×30%】,以综合分为依据,按各招生项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考生可于5月底后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我校拟录取情况。

4.录取:拟录取名单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将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已被运动训练专业录取的考生,将不得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5.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若教育部、体育总局或有关部门2020年相关政策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

七、领导与监督机制

1.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大事项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联系方式及其他

1.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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