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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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07 10:39:42

2020年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招生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十条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并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

第十一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2日8:30至9日17:00,根据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http://www.sneea.cn/), 向我校提出入学申请。向我院提出申请前,考生须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www.sneea.cn/)观看我院招生专业所属专业类的分类考试招生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机测视频,并确定本人拟报考的专业类。

第十二条2020年3月5日8:00 至3月9日考生需来我院报名申请专业类考试。我院拟申请畜牧业类、建设工程管理类、药学类、医学技术类、护理公共卫生与健康类、财经商贸1、2类 七个类别的考试。

第十三条 参加过其他院校校际联考专业类测试的考生,于3月10日-16日,可在我院网站申请校际联考专业类对应的相关专业。

1文化素质笔试  3月15日组织文化素质笔试。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再另行组织测试;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三校生”及“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在一张试卷上综合考核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总分300分,每科各100分。(“三校生” “同等学力的考生”笔试命题依据现行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大纲命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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