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9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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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6 11:35:38

江苏省2019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加分政策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注:同一考生如果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且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加分申请,提供有关技能、特长的证明或证书的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内将相关原件邮寄学院招办)。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时可加3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可加10分。

 5、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学院政策性加分

 1、在高中阶段获县(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分别加10分、5分、3分;

 2、凡申请文体特长生加分的考生,须获得美术类、音乐类、体育类地市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国家二级)等级证书,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申请加分项目考生,需填写《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政策性加分申请表》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3月5日前通过EMS寄或顺丰至我院招生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加分申请表的视为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江苏省2019年招生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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