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戏剧学院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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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30 16:46:04

2020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正表) 2020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戏剧学院 二、就读校址 华山路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 630 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戏剧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戏剧学院的本科毕 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 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戏剧学 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戏剧学院纪委监察 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 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四年 6 人 表演 (戏剧影视) 本科 四年 5 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 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0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 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0 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 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 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2 月 17 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本市公布 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 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志愿。其中,根据市 教委规定,应届高三考生 7 门科目(思想政治、历史、 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高中学业 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2 月 20 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2 倍划 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 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0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 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9〕41 号)相关规定执 行),并向社会公布 。考生须在 http://zs.sta.edu.cn/(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招生网) 办理自主测试的注册手续,确认测试时间和地点。 (3)2 月 29 日—3 月 1 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 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测试。同时报考 我校两个专业(类)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 需分别参加各专业(类)的测试。 我校自主测试为专业素质综合测试,内容由我校根 据本校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 150 分。 自主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 1.戏剧影视文学:2020 年 2 月 29 日全天 开考时间:上午 8:30 科目:专业素质综合测试(对考生的散文写作能力 以及在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储 备进行综合考查) 考生若缺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自主测试,则相 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 序。 2.表演(戏剧影视):2020 年 3 月 1 日半天 开考时间:上午 8:30 科目:专业素质综合测试(对考生的声乐、台词、 形体、命题即兴表演进行综合考查。自备项目要求:1、 声乐:考生自备歌曲一段(歌曲选择不限民歌、美声、 通俗、音乐剧或歌剧片段,建议考生准备能够充分展现 个人嗓音条件的曲目)。2、台词:自备故事、散文、寓 言等材料一段。3、形体:自备舞蹈、体操、武术、形 体表演等。此外,声乐、台词、形体另有即兴考核形式。) 以上科目的结束时间以试卷要求或实际考试进程 为准,测试地点均在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 (4)学校通过上海市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 与自主测试有关的相应内容,结合考生考试情况进行自 主测试评分。对于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在自 主测试时,将参考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第信息进行 综合评分,考生须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前将相关材料提 交给我校。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 教委学〔2019〕54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满分 600 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满分 450 分)+自主测试 成绩(满分 150 分) (3)单科合格线:报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语文 科目须达到 110 分及以上。报考表演(戏剧影视)专业 的考生外语、语文科目均须达到 100 分及以上,且自主 测试科目成绩须达到 110 分及以上。 (4)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按招生计划的 100%公布 预录取考生名单,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春考总分从高到 低排序;表演(戏剧影视)专业在自主测试成绩达到 110 分的基础上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春考总分相同的 情况下,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依次参考自主测试成绩、语 文、外语、数学成绩预录取;表演(戏剧影视)专业依 次参考自主测试成绩、外语、语文、数学成绩预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候补录取资格名额按不超过招 生计划数的 50%确定,并按照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 定候补录取名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自主测 试、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择优确定候补名单。表演 (戏剧影视)专业候补录取资格名额按不超过招生计划 数的 50%确定,并在自主测试成绩达到 110 分的基础上 按照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候补录取名单,总分相 同的情况下,依次参考自主测试、外语、语文、数学成 绩,择优确定候补名单。 预录取考生须于 3 月 4 日至 3 月 10 日(上海市华 山路 630 号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办理录取专业信 息登记。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登记程序 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5)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 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 费 标 准 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沪价行【2000】120 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 1200 元(沪价费【2003】56 号)、沪教委财 【2012】118 号) 十四、资助政策 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 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2483078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ta.edu.cn 招生处(办)官网:zs.sta.edu.cn 咨询电话:021*62488077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 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 2020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 通知》(沪教委学〔2019〕43 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020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副表) (春季考试招生) 院 校 填 写 申明 我校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 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制 定本校的招生章程,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我校将严格按照经核准备 案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并承担教育部关于“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 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规定的相关责任。 院校全称(盖章):上海戏剧学院 院校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生办公室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意见 相关处 室负责 人签字 信访办: 发展规划处: 财务处: 高等教育处: 民办教育处: 学生处: 国际交流处: 驻教卫纪检监察组: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备案受理负责人: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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