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办法
(一) 文化考试
1.全体考生参加。
2.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3.考试地点: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同策路3号)。
4.考试时间:150分钟。
5.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分卷考试,分普高类、中职类两套试题,试卷由省统一命题。各科目卷面满分均为300分。
(二)综合测试
1.各专业综合测试办法详见本方案第三点。
2.各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满分均为300分。
七、加分政策
(一)等级证书:中级或同等级别加5分,高级或同等级别加10分;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声乐、乐器、舞蹈”九级加5分,十级及以上加10分;国家二级运动员加20分;
(二)获奖(荣誉)证书:区/县级加5分,地市级10分,省级15分,国家级20分。
(三)上述两种类型可累计加分,但加分总值不得超过20分。
(四)考生有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级的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以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各类专利证书等,在3月30日到学院指定地点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经审验符合条件的,方可享受相对应的加分或免试政策),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八、免试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完成高考报名手续后可向相关的高职院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不再参加高职单招考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3月底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19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2)。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九、2019年单独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2019年3月30日 | 9:00-11:30 | 文化考试 |
2019年3月30日 | 14:00-17:00 | 综合测试 |
十、录取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
(二)考生最终成绩按文化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及加分成绩直接相加计算总分。缺考考生不予录取。
(三)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试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普高和中职两类考生的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线。在达到最低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同分情况,则按先比对文化成绩(文化同分时,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分科比对),再比对综合测试成绩的顺序进行录取。若某专业一志愿未录取满额,则从未录取且填报有专业服从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官网首页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愿意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到学院招生录取小组签署放弃本次录取的书面文件,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如有考生放弃录取,则在未录取的线上考生中择优补充录取。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考生由学院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随后学院即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缴费。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查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