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保证学校2020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9〕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符合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并取得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对应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本科车辆工程(080207)专业对口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机械证书B级及以上和汽车维修工中级及以上;本科环境设计(130503)专业对口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美术基础B级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在校生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中职毕业生要求中职就读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对口。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面向广东省内招生80人,其中环境设计(130503)专业40人,车辆工程(080207)专业40人。
三、选拔程序
(一)报考条件
1.已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3号)要求,参加了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且报名参加2020年1月由省教育考试院组成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报名。考生需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后,方可参加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投档录取。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未能通过高考报名系统核验的考生,需于填报志愿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地市招生办 办 理 证 书 确 认 手 续。
3.考生需参加高考体检,体检时间、体检要求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我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科目,包括全省统一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文化科目考试,以及由我校自行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1.文化科目考试
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报名和考试时间与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报名考试相同。全省统一文化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8-29日。
2.职业技能测试
(1)报考资格
报考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考生须参加广东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且成绩达到省招生办公布的本科资格线,并在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本科批次志愿填报我校(志愿填报时间及要求详见省招办通知)。考生毕业专业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要求。其中报考车辆工程(080207)专业要求考生中职对口专业为:汽车电子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制造与检修,对口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机械证书B级及以上和汽车维修工中级及以上。报考环境设计(130503)专业要求考生中职对口专业为:工艺美术、美术绘画、美术设计与制作,对口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美术基础B级及以上。
(2)报考时间、方式及报考材料
审核报名资格时间:预计2020年3月(具体时间以我校招生网通知为准)。
考生持以下报名材料到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办公楼201室现场确认报名:
① 1寸彩色照片2张;
②《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职业技能测试申请表》;
③统一文化科目考试准考证;
④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单;
⑤《在校生证明》(应届毕业生)或毕业证(往届毕业生);
⑥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⑦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准考证(未取得技能证书且报名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20年1月考试)。
注:以上②③④⑤⑥⑦材料需同时提交复印件(A4纸)一份,《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0年“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职业技能测试申请表》见附件1,《在校生证明》见附件2。
(3)缴费标准及方式:暂不收费。
(4)考试时间:预计2020年3月 (具体时间以我校招生网通知为准)。
(5)考试地点: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具体专业考试地点请关注我校招生网有关通知)
(6)职业技能测试内容、测试规则等详见我校招生网公布的考试大纲。
四、录取原则
(一)我校招收中职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本科批次。
(二)在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将符合招生专业对应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要求且中职就读对口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投档给我校。我校按照5:4:1的比例合成考生总分(满分450分,其中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占10%,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等级B折算为40分、等级A折算为45分,广东省职业资格鉴定中心组考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折算为40分、中级以上折算为45分),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依据考生合成总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合成总分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成绩、文化科目考试成绩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等级折算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附则
(一)考生应对其提供的材料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二)本方案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解释。若关于“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招生录取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8265603
传真:020-38256659
电子邮箱:zsxsc@gpnu.edu.cn
监督电话:020-38265694
招生网址:http://zs.gpnu.edu.cn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