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时间
1.投档录取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12日。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1日。
3.录取时间如有变动,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所有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联合测试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100分(不含10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录取排序规则:按总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的顺序依次对各单科成绩等级进行比较排序。语文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语文成绩等级相同则比较数学成绩等级,数学成绩等级高的考生排名靠前,依此类推。以上排序后仍相同的情况下,再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以上均相同且专业志愿相同时,参考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我校执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在确保公平公正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按上述排序规则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依照其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若考生第1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2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3志愿录取……依此类推。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专业,但统一安排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