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招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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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5 11:48:29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做好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湖北省教育厅和省招办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全面负责、自我约束、强化管理,做到精心设计、科学组织、有效实施。

二、招生对象

凡具有湖北省常住户口、已成功报名高考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往届相同、相近专业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标准
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80 5000元/年
2 应用化工技术 50 5000元/年
3 通信技术 120 5000元/年
4 工程造价 100 5000元/年

 

四、报名程序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须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部门参加2015年高考报名,打印《高考报名登记表》并签字盖章。

2.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需在2015年3月25日前登陆我院网站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登记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打印后并由本人签字。

报名网址:http://zb.hbgyzy.edu.cn

3.现场确认:考生须在2015年3月26日~3月27日上午11:00之前到我院招办进行确认并领取准考证。

确认时带以下材料:

(1)《2015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原件、复印件一份;

(2)享受免试或加分的考生须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

(3)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A4大小复印件一份;

(4)二寸近期彩色蓝底登记照2张。

(5)报名考试费200元。

五、考试时间:3月28~29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内容

详见各专业考试大纲。

七、录取规则

1.按照文化综合考试成绩、技能考核成绩两项相加作为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

2. 对参加国家或省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可以免试与获奖项目对应的技能考核;市级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可以根据其获奖等级给予相应加分照顾(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

八、录取监督机制

1.执行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录取办法、标准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3.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4.申诉渠道: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电话0719-8126116。

九、联系方式

学学院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38号

邮政编码:442000

联系电话:0719—8126013、8123015、8126024、812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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