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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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2 14:02:24

2020年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3.空中乘务专业,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分相同,依次比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
      4.除空中乘务专业外的其他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和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成绩总分,根据考生体检信息,按照考生成绩总分,分类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的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5.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录取过程中若生源不足出现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专业计划和计划类别。若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政策
      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向学院招生处提出申请,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呈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教育部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后可以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文化考试的前一天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0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我院的单招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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