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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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4 21:59:11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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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招考委〔2020〕1 号) 要求,为保证 2020 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教育 部备案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国家职  教骨干师资培训基地,四川省批准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院  现为全国职教先进单位、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教育部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四川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首批四川  省文明校园、四川省工业文化普及基地、成都市国际化示范窗口 学校。

二、组织保障

(一)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 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校招生委员会领导 下进行。

(二)教务处组织成立由专家、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全面负 责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及技能测试。严格按照国家考试程序  进行命题、审题、制卷、考试、阅卷、面试、免试、加分等各环  节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规定,责任落实到人,确保试题(答  卷)和综合素质测试、技能测试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三)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单招工作方案,在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报、市招考网等权威刊物上刊登单招信息,认真做好单招宣传及网上相关信息发布,积极组织考生报名,做好录取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负责网上收取报名费的工作。

(五)图文信息中心负责保障学院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为招 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教务处的信息发布、网上收费、考试考 务等相关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并保障网络平台的正常运行。

(六)安全保卫处负责考试期间的安全警戒和考生到校考试 时的安全及进出车辆的停放工作。为试卷押运、保管、考试、阅 卷等各个环节提供安全保卫。

(七)各二级学院和通识教育教学部负责拟定专业培养目标, 制定综合素质测试和技能测试的考试大纲,并协助教务处完成相关测试。

(八)后勤国资处负责保密室的维护、单招宣传及考务的后 勤保障工作。

(九)学院纪检监察室根据职能监督。

(十)宣传统战部负责学院官网官微宣传信息推送并监控处 理舆情。

三、招生原则

(一)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 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二)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 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等工作。

四、报考条件

(一)已报名参加 2020 年四川省普通高考并取得 14 位考生号的考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复员军人 等社会青年。

(四)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五、考生报名

2020 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考生本人应于 2020 年 3 月 5 日 8:00 至

20 日 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 为 1 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提交确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志愿。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 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考生应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 8:00 至 27 日18:00,登录我学院官网: www.cdivtc.com,填报专业志愿并缴纳报名考试费 130 元/人。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1、填报选项:考生须在普高类、中职类中选择符合自身考生 类别填报专业志愿。

2、志愿设置:普高类、中职类考生只能填报类别中公布的专 业中的一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六、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七、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0 年单招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八、考核办法

(一)普高类1.考核模式

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 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学院组织考试。

(1)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 考试科目:普高类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 100 分,总分 300 分。

3.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知识,总分 200 分。

(1) 测试形式:闭卷、笔试或面试。

(2) 测试内容:3 月 5 日前在学院网站中公布考试大纲。

(二)中职类1.考核模式

限定专业类别为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未限定专业类别为文化考试+综合素质测试

2. 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学院组织考试。

(1) 考试形式:闭卷,笔试。

(2) 考试科目:中职类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 每科 100 分,总分 300 分。

3. 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总分 200分。

(1) 测试形式:实践操作。

(2) 测试内容:考查各类别专业操作技能,各类别考试大纲 将于 3 月 5 日前在学院网站中公布。

4. 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知识,总分 200 分。

(1) 测试形式:闭卷、笔试或面试。

(2) 测试内容:3 月 5 日前在学院网站中公布考试大纲。

(三)考试安排

1. 考试时间: 原定于 3 月 28 日举行的高职单招考试推迟举行, 具体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2. 考试地点: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正兴街道大安路 818 号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九、录取

(一)政考及体检信息

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信 息。

(二)录取程序

1. 遵循“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原则,分别划定普通高中类、 中职类最低控制线。并在各自单列计划中录取,互不交叉。

2. 政考、身体素质合格,且总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采取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若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对不满额专业,在本类别服从调配的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

(三)录取照顾政策

1. 免试

(1)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 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 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

(2)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 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均须在 3 月 23 日 12:00 前向学院教务处提交经毕业学校(或单位)审核的《四川省高职院校单独招  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请登录学院网站下载)及证书原件。 经我院教务处初审合格后,按拟免试录取名单公示 7 天,由招生就业处将初审合格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在办完免试手续并  正式录取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2. 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四)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确为弄 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学院招生网在线公示五天,接受 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 关录取手续,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未完成计划转为高考招生计划。

十、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 月 5 日前

公布单独招生章程。

3 月 5 日前

公布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3 月 5 日 8:00--

3 月 20 日 18:00

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www.sceea.cn 进行网上报名,填报

高职单招学校志愿。

3 月 23 日 8:00--

3 月 27 日 18:00

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登录学院官网 www.cdivtc.com 确

认专业志愿及现场或学院官网缴纳考试报名费 130 元。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 到校报到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 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 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 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三)已录取考生思想政治品德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要 求,如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 取资格。

(四)考生录取后,不能转校,不能转专业。

(五)考生如果要求放弃录取,必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持 有效证件到招生录取现场来办理自愿放弃录取手续。

十三、收费标准

按照川价字费[2004]118 号执行,保险、会计、电子商务、会计信息管理、物流管理为 3700 元/生·年,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为 5500

元/生·年,产品艺术设计为 6000 元/生·年,其余专业为 4100 元/ 生·年。

十四、 附则

(一)学院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 形式培训班。

(二) 本章程由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成都片区正兴街道大安路 818 号咨询电话:028-64458874、64458898、64458852

纪检监督电话:028-64458854 传真:028-64458861

学院网站:www.cdiv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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