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下发的《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19〕5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途径,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继续参加24所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开展的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简称高职单招),按照“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现场笔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单独考试招生联合测试工作,联合测试将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5个县共设置33个高职单招考点(另设3个备用考点),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概况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65年,是广西首批独立改制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全国首批百所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广西首批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职业院校、自治区安全文明校园、自治区文明单位和南宁市生态园林单位、连续16年荣获“全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8年学院荣获“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新创业50强)”,是广西唯一获此殊荣的高职院校。2019年被教育部确认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国标代码:11773
学习形式: 全日制三年学制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9号
招生电话:0771-4213131 0771-4212461
传 真:0771-4213255
毕业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二、招生对象
已参加广西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关于做好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42号)文件的高职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四、考生申报时间及申报方式
(因受疫情影响,以下的各个时间节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一)申报时间
2020年3月 9日9:00 - 4月8日24:00止
(二)申报方式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三)网上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栏目中的“广西2020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考生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选择我校招生网站(http://zsw.gxzjy.com/),点击报名飘窗进入“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四:考生到我校招生工作处办公室进行现场申报。
(四)缴费
根据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为70元/人,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等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广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4月8日24: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缴费成功后,请于4月16日8:00 - 18日14:00,再次进入申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文体特长考生加分项申报
申报“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畜牧兽医”“茶艺与茶叶营销”“计算机网络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工程造价”等7个专业的文体特长生(舞蹈类、音乐类、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排球、羽毛球、武术)的加分项的认定及申报加分方式、要求与标准见“六、成绩构成”中的“(二)加分”中的加分项目中的7、8加分项。
注:1.文体特长生必须是参加广西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的考生;
2.文体特长生所有申请附加分材料须通过审核后方可计分(具体事宜咨询我校教务处:0771-4213056),对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综合测试
(一)测试时间
2020年4月18日(星期六)15:30 - 16:30
(二)测试地点
联合测试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5个县共设置33个高职单招考点(另设3个备用考点),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进行测试。(考点情况见附件2)。
(三)入场要求
考生自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必要的考试文具,在考试前30分钟可以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面,由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测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四)测试内容
高职单招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包括学习能力、职业潜能等,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六、成绩构成
(一)计分办法
1.高职单招联合测试计分办法为:总成绩由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化学、地理、生物、历史科目成绩(换算满分为300分,采用10门换算成绩之和乘以0.3计算)、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及加分组成。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成绩等级换算成具体分值,换算方式为:A等——100分、B等——80分、C等——60分、D等——40分。
即高职单招总成绩=10门学考成绩之和×3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加分。
(二)加分
1.加分项目
说明:表中,同时符合1、2、3、4条加分项目的考生,只取最高一项分值作为考生的加分,且不得超过20分;同时符合5、6、7、8条加分项目的考生,加分不能超过100分,7、8项为我校文体特长考生加分项,
2.加分公示
1-6项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加分,将于4月13日-24日在联合测试网站上公示;7、8项由我校组织认定,于4月1日-24日在校招生网站(http://zsw.gxzjy.com/)公示。
七、成绩查询
2020年4月27日,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http://www.gxzslm.cn)查询本人成绩。
八、填报志愿
考生于2020年5月6日10:00至8日17: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官网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首次登录时使用考生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资格。
九、录取
(一)录取时间
2020年5月11日至12日
(二)录取原则
1.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院校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2.我校按“顺序志愿+平行志愿”的多元化录取模式进行录取,根据专业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检录,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即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填报专业志愿时,“专业1”以“志愿优先”的顺序志愿原则录取。“专业2”至“专业10”以“分数优先”的平行志愿原则录取,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例如:考生“专业1”不能满足,按照“专业2”检录,若“专业2”也不能满足,在“专业3”还有计划的情况下,按照“专业3”录取,以此类推,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不能满足,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有缺额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无符合条件的调剂专业,则按退档处理。
3.没有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者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未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外省考生学业水平成绩须经广西招生考试院认定。
5.“物流管理”“市场营销(营销与策划)”“畜牧兽医”“茶艺与茶叶营销”“计算机网络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工程造价”7个专业的文体特长生先进行录取且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录满计划为止,如计划有剩余,则调整到普通计划录取。
6.招生计划将根据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三)征集志愿
1.征集志愿时间:2020年5月18日10:00至19日10:00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21日
(四)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于2020年5月22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http://zsw.gxzj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五)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校将于7月中旬将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收。请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前不要随意更改高考报名信息中留存的手机号码及姓名。
十、重要提示
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十一、日程安排
十二、监督机制
遵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法》、《刑法修正案(九)》和《教育部“30个不得”高校招生工作禁令》,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按照招生简章招生。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院纪检监察室实行全过程监督。
十三、申诉举报
对在单招考试招生中存在的违纪违法的行为,考生可直接向学院纪检监察室申诉举报。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0771-4213479、4212483。
十四、其他
1.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2.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3.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