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招生简章
2008年,学校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重点扶持院校;2010年,入选该项目骨干高职首批立项建设单位;2011年,入选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高校;2015年,入选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2019年,入选全国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同年,被教育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同时也是甘肃省新能源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中国西部职业教育与发展中心”和兰州理工大学(酒泉)校区,迄今已有37年办学历史。先后荣获“甘肃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称号、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和“第五届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
【招生专业】
序号 | 二级学院 | 专 业 | 序号 | 二级学院 | 专 业 |
1 | 生物工程学院 | 畜牧兽医 | 31 | 教育与艺术学院 | 学前教育 |
2 | 种子生产与经营 | 32 | 早期教育 | ||
3 | 园艺技术 | 33 | 表演艺术 | ||
4 | 现代农业技术 | 34 | 艺术设计 | ||
5 | 园林工程技术 | 35 | 旅游与烹饪学院 | 旅游管理 | |
6 | 动物医学 | 36 | 酒店管理 | ||
7 | 药品生物技术 | 37 | 玉器设计与工艺 | ||
8 | 食品加工技术 | 38 | 烹调工艺与营养 | ||
9 | 新能源工程学院 | 供用电技术 | 39 | 化工学院 | 石油化工技术 |
10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 | 40 | 应用化工技术 | ||
11 |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 41 | 化工装备技术 | ||
12 |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 42 | 药品生产技术 | ||
13 | 太阳能光热技术与应用 | 43 | 消防工程技术 | ||
14 | 电厂热工自动化技术 | 44 | 环境工程技术 | ||
15 | 光伏材料制备技术 | 45 | 医学院 | 护理 | |
16 | 新能源装备技术 | 46 | 助产 | ||
17 |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 47 | 眼视光技术 | ||
18 | 机电工程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8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
19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49 | 口腔医学技术 | ||
20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50 | 土木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
21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51 | 工程造价 | ||
2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52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
23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53 | 工程测量技术 | ||
24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4 | 水利工程 | ||
25 | 经济管理学院 | 会计 | 55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
26 | 物流管理 | 56 |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 ||
27 | 电子商务 | 57 | 市政工程技术 | ||
28 | 财务管理 | 58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
29 | 连锁经营管理 | 59 | 体育工作部 | 健身指导与管理 | |
30 | 市场营销 |
注:具体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详情见各省(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或登录学校网站(http://www.jqzy.com/html/zsjy/index.html)查询。
【招生方式】
◆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
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报名并填报志愿,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生水平测试成绩和考生报考志愿统一投档,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中高职五年一贯制
签订了中高职联合办学协议的中职学校二年级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中高职转段选拔考试,我校根据考生成绩和合作培养专业进行录取。
◆中职升学考试
符合我省报名条件、具有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参加甘肃省统一组织的中职对口升学考试,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成绩和考生报考志愿统一投档,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普通高考招生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依据高考成绩和考生报考志愿统一投档,各高职学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进行录取。
【相关事宜】
招生对象:
1.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中职应往届毕业生。
2. 合作培养中职学校二年级学生。
报名、考试、录取时间:以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录取通知书邮寄:考生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为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录取通知书上除盖有学院公章外,特别印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否则无效。被录取的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县级招办领取纸质档案,入学时交学校。
毕业待遇: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统一颁发国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统一纳入到甘肃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学校负责推荐就业,并签发《就业报到证》。
收费标准: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专业培养费4500元/年,公寓住宿费900元/年。
资助奖励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学年等国家奖助学金。在校期间,学校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校方责任险。学校设立300多万元勤工助学和困难学生专项基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
金风集团、中粮集团、天业集团、东方恒创、隆基光伏、新疆蓝山屯河、申远新材料、联邦制药、飞翔建业等企业共同设立奖(助)学金对品学兼优和家庭困难学生进行资助。
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负担。贷款期限原则上为学制加10年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