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0年全省招生政策重大调整
2020年2月28日甘肃省教育厅组织召开的“2020年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视频会议”。会议解读了2020年《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今年全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根据本次会议内容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教发[2020]1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招生政策调整部分要点和我校2020年拟招生专业及计划列举如下:
一、全省政策调整
今年取消了单独测试招生,包括我校在内的省内27所高职(专科)院校统一实行普通高中综合评价录取和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一)招生对象
1、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
2、符合我省报名条件、具有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甘肃省内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学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非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籍的中职应往届毕业生不得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二)报名时间
今年全省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报名工作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迟进行,原定报名时间4月10日-16日;中职升学考试报名时间大约在5月份。具体时间考生可及时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查阅。
(三)报名方式
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采用平行志愿模式,可以填报9个平行志愿院校,每个院校可报6个专业,可以选择服从与不服从专业调剂。
(四)考核方式
1、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
以考生普通高中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换算成总成绩进行录取。
2、中职升学考试录取
以中职升学考试分8大类别(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各自取得的总成绩进行录取。
(五)结果确认
录取结果公布后,参加综合评价的考生在犹豫期有第二次确认的机会。犹豫期结束后,若未进行确认,系统将默认考生同意录取结果。已被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当年的普通高考。
(六)职业技能
1、综合评价录取考生
待学生报到入学后,根据现有的学校与用人单位合作模式、专业人才培养需求等,按照学生的特长和意愿,由学校与用人单位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
2、中职升学考试录取考生
以中职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省、市、县(区)、校级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成绩为准(学生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教育部指定全国行业协会、教指委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其成绩可转换为相应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技能大赛成绩三年以内(含三年)有效、超过三年需要重新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