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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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5 10:44:41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探索多样化选拔人才机制,拓宽优秀人才的选拔渠道,认真做好我校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以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为准。)

一、招生范围及对象

1.已参加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符合普通高考录取条件的其他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且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达到4C1合格 。

2.未参加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须于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补办高考报名手续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名) 收费标准(元) 招收类别 所属院系 备注
1 会计 620203 55 4700 文理兼招 会计学院  
2 财务管理 620201 55 4700 文理兼招 会计学院  
3 物流管理 620505 55 4700 文理兼招 贸易与物流学院  
4 国际贸易实务 620304 55 4700 文理兼招 贸易与物流学院  
5 国际金融 620104 55 4700 文理兼招 金融学院  
6 投资与理财 620111 55 4700 文理兼招 金融学院  
7 电子商务 620405 55 4700 文理兼招 信息技术学院  
8 计算机网络技术 590102 55 5300 文理兼招 信息技术学院  
9 应用电子技术 590202 50 5300 文理兼招 信息技术学院  
10 连锁经营管理 620504 55 4700 文理兼招 工商管理学院  
11 人力资源管理 650204 55 4700 文理兼招 工商管理学院  
12 制冷与空调技术 550205 50 5300 文理兼招 工程技术学院  
13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580405 50 5300 文理兼招 工程技术学院 技能培训费待定 
14 食品营养与检测 610302 50 5300 文理兼招 工程技术学院  
15 老年服务与管理 650302 55 4700 文理兼招 公共管理学院  
16 社会工作 650101 55 4700 文理兼招 公共管理学院  
17 文化市场经营管理 660115 55 4700 文理兼招 公共管理学院  
18 法律事务 690104 55 4700 文理兼招 公共管理学院  
19 旅游管理 640101 55 4700 文理兼招 旅游外语学院  
20 空中乘务 520503 45 5300 文理兼招 旅游外语学院  
21 商务英语 660108 55 4700 文理兼招 旅游外语学院  
22 物流管理(国际物流) 6205H 50 15000 文理兼招 国际教育学院  
23 高尔夫服务与管理 660310 50 6800 文理兼招 体育系  
合 计   1225        

备注:1.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报考条件:体貌端正、无传染病史;女生身高1.62-1.72米、男生身高1.72-1.85米;单眼裸视力0.7(含)以上( 环形视力表),无色盲、色弱;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形体匀称;无慢性病史;无犯罪史。

 2.以省教育考试院正式公布的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为准。

三、报名与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交费时间:2015年1月15日-20日网上报名交费。

 2.报名形式: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远程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http://zt.jseti.edu.cn/ddzs/

  4.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考试费支付成功后即报名成功。

  (2)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考、符合相关录取照顾政策和报名参加体育特长生的考生还须将本简章对应条款要求的材料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5年2月7日之前寄至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由学校审核后公示。请考生邮寄后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材料寄达情况和审核结果。

    5.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责任自负。有虚报或伪造有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填报五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多填无效。

五、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我校采取“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养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一)文化联合测试

1.考核内容:文化联合测试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联测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2.考核时间:2015年  3 月30 日(星期一)

3.考核地点:各省辖市招办指定的考点

    4.考核分值: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录取时将成绩等级进行级差折分,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满分285分。

(二)综合素养测试

1.考生资格:参加我校综合素养测试的考生名单,将依据文化联合测试成绩排序,按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同分考生均纳入综合素养测试范围。

2.报到时间:

    考生于4月20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具体名单和安排,考生须按学校招生信息网上的时间安排,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并缴纳综合素养测试费用,并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考核。

    3.考核地点: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

    4.考核时间:2015年 4 月 26日(星期日)。

    5.考核内容与分值:

专业 考核项目 内容与分值
所有专业 笔试: 综合素养测试   1.客观题: 主要考察考生的人文常识如:法律常识、经济常识、人际沟通交流技巧、政治与时事常识、信息技术常识等。 2.分值:200分
高尔夫服务与管理 专业体能加试:立定跳远、座位体前屈、1分钟三角折返跑(三角间距各为3米)、1分钟仰卧起坐 考试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不计分)
空中乘务 专业面试: 表达能力、思辨能力、心理素质、应变能力、亲和 力、沟通能力、普通话、身高等 考试成绩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不计分)  

注:1.凡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专业面试未达到合格标准不予录取到该专业;报考高尔夫服务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体能加试未达到合格标准不予录取到该专业。

2.未参加空中乘务专业面试或高尔夫服务与管理专业加试的考生不予录取上述2个专业。

(三)文化联合测试免考政策

申请文化联测免考考生类型、条件及报名材料

序号 考生类型 免考条件 报名材料 材料邮寄截止时间
1 学测优秀生 学测在2A2B或3A1C及以上等级的考生 1.单招报名系统打印的高职单招报名表(本人签字) 2.身份证复印件 3.江苏经贸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联测免考申请单(1 4.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复印件 2015年2月7日 以前
2 复员军人 具有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的复员军人 1.单招报名系统打印的高职单招报名表(本人签字) 2.身份证复印件 3.江苏经贸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联测免考申请单(2) 4.《毕业证》复印件 5.复原军人证件复印件 2015年2月7日 以前
3 特长生 取得体育特长生资格的考生 1.单招报名系统打印的高职单招报名表(本人签字) 2.身份证复印件 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报名表及附件 2015年2月7日 以前
4. 校长推荐生 获得校长推荐 1.“校长推荐制”中学申请表; 2.中学法人证书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015年1月16日 以前
3.单招报名系统打印的高职单招报名表(本人签字) 4.“校长推荐制”学生申请表 5.校长推荐学生公示材料 2015年2月7日 以前

注:符合以上文化联测免考条件的四类考生只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素养测试。

六、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校在2015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体育特长生。

    1.体育特长生计划表(此招生计划包含在高职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项目

人数

体育特长生

田径、篮球、乒乓球、健美操、武术

30

注:每个专业录取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2. 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外,还须根据安排提前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加试,报名1月20日前截止,加试3月10日前结束,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时间安排及录取办法等详见《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报名及加试考核办法》。该办法将在1月10日前于我校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公布。

    3.凡通过学校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可享受文化联测免考政策 ,只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素养测试”。加试未通过的考生,须正常参加相关考核。

  七、校长推荐生的选拔

    1.学校资质:江苏省内三星级及以上的普通高中。

    2.推荐对象:江苏省内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备技能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达到2B2C及以上。

    3.实施程序:中学申请---我校评审---校长推荐---我校审核公示---面试---预录取---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校审批。(详见《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 “中学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八、收费标准

    1.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文件有关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的规定收取(45元/考生,报名时网上支付)。

    2.综合素养测试费60元/生, 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费60元/生,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缴纳。

九、政策性加分

(一)国家政策性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1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5分;

    3.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10分;

    4.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录取时加10分;

    5. 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加3分。

(二)学校政策性加分

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按等级进行级差加分,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最多加4门。

(三)政策性加分审核

    1.申请国家政策加分项目考生需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单独招生专栏下载《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填写并确认后与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 2 月 7日前通过EMS寄至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备案,综合素养测试报到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核。

2.政策性加分情况,由学校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执行。

(备注:学测等级加分由省考试院统一提供数据,不需要考生另外提供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国家政策性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如照顾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十、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校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衡量。

(一)录取总分:文化联合测试折合分+综合素养测试+政策性加分;

(二)录取原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专业按考生总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按照综合素养测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只填报普通类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会调剂录取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符合文化联合测试免考政策的四类考生(学测优秀生、复员军人、体育特长生、校长推荐生)文化联合测试折合分按满分折算(满分285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分考生以综合素养成绩优先考虑。四类文化联考免试生每个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15名。

 (三)录取审核: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十一、日程安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1月1日前

公布《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单独招生 “中学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1月5-15日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1月12日前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1.公布《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简章》

2.公布《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1月15日-20日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支付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jb.jseti.edu.cn/

2月7日前

文化联测免考生、政策性加分考生将相关申请表、报名表和相关材料通过EMS邮递至招生就业处(邮件注明单独招生材料)

3月7日

体育特长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3月12日

公示四类文化联测免考考生名单

3月30日

考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参加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

4月20日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1.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2.具备参加综合素养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

3.综合素养测试具体安排。

4月25日

考生报到

4月26日

考生参加综合素养测试

4月28日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综合素养测试成绩、公示拟录取名单

4月30日前

向考试院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经省考试院审批后,

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5月10日前

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二、监督机制

    1.学校高职单独招生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学院**的行政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工作,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加强对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高职单独招生的每一个环节。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单独招生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职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高职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相关事宜

    1.高职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高职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高职单独招生的考生体检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将参加学校组织的新生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五、本简章由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  邮政编码:211168

    2.咨询电话:400-040-1156     025-52710208(兼传真)  

    3.E-MAIL:jsjmzb@163.com

    4.学校网址:http://www.jseti.edu.cn/

    5.学校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jb.jseti.edu.cn/

6.报名网址: http://zt.jseti.edu.cn/dd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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