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鞍山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鞍山师范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①艺术类本科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书法学(师范)、书法学、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专业在主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 43 号,邮编:114007。
②艺术类高职专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在高职专科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西路 690 号 邮编:114016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艺术类本科音乐学(师范)、音乐表演、书法学(师范)、书法学、美术学(师范)、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摄影专业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为 3—6 年;艺术类高职专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专业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 2—5 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75.11 万平方米(约合 1126.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15.06 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 8.72 平方米;生师比 15.37:1;专任教师 760 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49.2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79.8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12926.95 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9471 元;图书 111.631 万册,生均图书 81.79 册。(办学条件数据以 2019 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 艺术类招生 计划说明
分专业计划根据我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2020 年我校不设置预留计划。我校艺术类专业均不限外语语种,没有男女生比例要求。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 艺术类 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高职专科: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鞍山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鞍山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师范类毕业生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
试通过后,方可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