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9+3”高职单招 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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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5 18:30:50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9+3”高职单招  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的意见》和《四川省2020年高职院校面向民族地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2020年“9+3”高职单招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招生章程。

一、实施原则

专项计划招生采取“知识+技能”的考试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计划及就业去向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就业去向

编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培养类别

分县招生计划及就业去向

就业形式

1

520804

环境工程技术

环保人才(10名)

面向凉山州分县就业去向10名

盐源县10名

取得专科学历的毕业生,由委托定向培养县级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推荐就业,不占事业编制

2

630302

会计

会计(审计人才)(18名)

面向甘孜州分县就业去向2名

乡城县2名

         

面向凉山州分县就业去向16名

美姑县11名

喜德县5名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我院1个专业的1个分县计划(就业去向)填报志愿,并明确是否服从就业去向调剂。

2. 考生于2020年4月14日8:00至4月19日17:00,登录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sctbc.net)上的《2020年“9+3”高职单招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报名系统》,输入14位高考报名号,按要求报名。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0年4月22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专项计划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学校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面试)。环境工程技术专业技能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会计专业技能测试以电脑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

专业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招生专业

技能测试要点

1        

轻工工程系

环境工程技术

测试形式:面试

采用现场考核和答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环境保护意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沟通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发展创新能力等基本素质。

面试要点:

环境保护意识的相关内容;对学习本专业的职业规划;对时政方面问题特别环保相关政策的了解情况;涉及环境方面的基本知识了解情况;对考生自己家乡环保情况的了解。

2        

经济管理系

会计

会计专业类

测试形式:计算机机考的形式测试

测试要点:

1.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          

2.主营业务成本的结转;          

3.期间费用的确认;          

4.所得税的计算;          

5.根据业务填制利润表。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暂定于2020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00-18:00

技能测试(面试)

     (四)考试地点

环境工程技术专业面试地点: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内,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会计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内,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为准。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院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就业去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或面试)方具有录取资格。如分县计划未完成,在报考同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调剂,按照生源地域优先、同一地域从高分到低分、征求考生意愿的原则进行。

2.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同分情况,则先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依据笔试中按照德育、语文、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二)有关事项

1.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学院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2. “9+3”专项计划考试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我院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3.  4月下旬至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学校网站《2020年“9+3”高职单招免费定向培养招生报名系统》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六、工作进程安排

1. 2020年4月14日8:00至19日18:00,登录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sctbc.net)上的《2020年“9+3”高职单招免费定向培养招生报名系统》报名。                                                                                                                    2. 2020年4月20日-22日,学校将报名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

3. 2020年4月22日前,在我校网站(http://www.sctbc.net)《2020年“9+3”高职单招免费定向培养招生报名系统》上公布报名合格考生名单。

4. 考试前一天,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核对考生信息,办理考试手续,领取准考证,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

5.暂定于2020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文化考试和技能测试(面试)。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下午13:00~18:00技能测试(面试)。

6. 4月下旬至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7.考试结束3天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8. 5月上旬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放弃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将放弃申请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号:478597984@qq.com),申请内容包括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9.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无异议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具体发放时间以学校网站公布为准)。

10.2020年8月底或9月初(详细日期见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考生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1.学校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有纪检监察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负责与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责任落实到人,严防泄密。

2.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招考分离”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3.接受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4.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者,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5. 对报名、考试、录取等招生各环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6.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事宜

1.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2.“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的免费资助政策、管理培养、协议签订和就业等按照《深度贫困县高职(专科)技术技能人才免费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和《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生免费定向培养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已录取考生未签订培养协议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3.通过“9+3”高职单招专项计划取得专科学历的毕业生,由委托定向培养县组织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推荐到企业和基层一线就业,不占事业编制。

4.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学生在读期间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学。

九、学院(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地    址:四川省都江堰市天府大道聚源段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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