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2020年高职院校面向民族地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20年普通类面向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章程(以下简称普通类“9+3”高职单招)。

一、实施原则

2020年普通类“9+3”高职单招采取“文化+技能”的考试办法,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收费标准

1

670102K

学前教育

教育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3700元/年

2

640101

旅游管理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旅游服务一类、旅游服务二类、信息技术一类、信息技术二类、文化艺术类

3700元/年

(三)招生计划:省教育厅原则上按藏区和大小凉山彝区“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同时考生还应符合我校单独招生的专业要求,所有考生均应参加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 考生依据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原则上根据专业大类对口,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我院校的1个专业填报志愿。

2.2020年5月6日8:00至8日17:00,通过我校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费,考试报名费130元/人(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报名网址:http://www.xcmzyz.com/.

(三)资格审查

考生的基本信息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0年5月14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单招考试。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川教函〔2016〕671 号)命题。

2.技能测试

学校按照技能测试大纲要求对考生进行技能测试(面试)。

技能测试大纲

编号

系(部)

招生专业

技能测试要点

1

学前教育系

学前教育

1. 个人简介30分;

2. 简笔画30分;

3. 才艺展示90分(唱歌、跳舞、钢琴弹奏等任选一项,也可自带乐器)。

2

职业教育系

旅游管理

1. 个人简介50分(逻辑较清晰,详略得当,跟专业关联,大方得体);

2. 抽题回答100分(表达较流畅,能够进行有效的人际沟通和协作)。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 期

时 间

科 目

暂定于2020年5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9:00-11:30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13:00-18:00

技能测试

(四)考试地点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内(西昌市安宁镇园丁路1号)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藏彝区考生分别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

2.在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均合格(根据参考人数和考生分数的具体情况,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控制线)且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录取。录取原则为分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由学校“9+3”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3.各专业录取时遇总分相同的考生,按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定考生录取位次。

(二)有关事项

1.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考试结束后5天,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2. “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3.成绩查询。考试结束2日后,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在2日内向学校纪检监察处提出书面申请。

(三)免试录取

参加普通类“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及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考生,以及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须在普通类“9+3”高职单招考试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

(一)2020年5月6日8:00至8日17:00,通过我校网站上的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费(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二)5月10日前汇总报名库,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教育厅相关处室对考生的“9+3”资格进行核对审查,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考试。

(三)2020年5月15日前,核准参加考试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单招考试。

(四)考试前一天,考生到校审核资格和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5月中旬(待定):上午9:00-11:30文化知识综合笔试;下午13:00-18:00技能测试。

(六)考试结束2个工作日,考生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在二日内向学校纪检监察处提出书面申请。

(七)考试结束5个工作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于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放弃拟录取的考生,须将放弃录取申请发至指定邮箱(邮箱号:583982389@qq.com)申请内容包括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9+3”高职单招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二)“9+3”高职单招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报考的教职工,不得参与“9+3”高职单招考试录取工作。

(四)学校“9+3”高职单招工作接受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和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

(五)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9+3”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9+3”高职单招工作的领导。凡“9+3”高职单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六)学校纪委和纪检监察处对“9+3”高职单招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七)考生个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三)普通类“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在高校就读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职贫困学生资助体系。

(四)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五)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以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公告为准。

九、学校“9+3”高职单招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地址:四川省西昌市安宁镇园丁路1号

邮政编码:6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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