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杉达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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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1 15:26:13

2020年上海杉达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杉达学院

二、就读校址

金海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727号;嘉善校区地址为浙江省嘉善县人民大道505号;金桥校区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545号。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金桥校区。

三、招生层次

□本科□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杉达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杉达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杉达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教务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专科招生的考试工作;上海杉达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0年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考生招生专业与计划如下:

专业

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学生

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退役士兵

机电一体化技术

2

5

0

电气自动化技术

2

4

1

物流管理

2

6

0

智能控制技术

2

5

1

无男女比例限制。

注:专业计划可按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第一学期末可按学生本人意愿、考试成绩、综合表现与各专业的最大可容纳学生数再调整专业。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全部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60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并同时具备以下一项条件的应届高中生,应届全日制中职校毕业生:

1.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获得省(市)级或区、局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并合格,同时1月外语科目考试成绩在90分及以上的应届高中生;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达1A+2B及以上的应届三校生。

3.获得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专业对口者。

4.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或获得本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大赛个人单项一等奖者,专业对口者。

5.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或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高级证书者,专业对口者。

6.上海市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获得者。

7.获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以上(含三级)合格证书者或相当于该等级考试的证书。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先通过我校报考资格审核,方可进行统一网上报名;

报考资格审核登记时间为章程公布四日内,网址为https://zsw.sandau.edu.cn/

登记流程:上海杉达学院招生网→网上登记→自主招生登记入口(请使用电脑端进行操作)。

报考资格审核合格名单将于志愿填报前两日内公布(网址:https://zsw.sandau.edu.cn/),由考生自行查看,不再另发书面通知。考生在确认通过报考资格审核后才可进行网上报名,将本校作为第一志愿院校方可录取;

根据教委指定时间,考生登录 “上海招考热线”实行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

确认时间和方式将于4月上旬在我校招生网公布,请完成网上报考我校的考生届时关注。

十二、录取规则

由于疫情期间,无法进行院校自主测试,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成功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登记后,所上传的材料将作为主要录取依据(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经查验有弄虚作假的情况,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我校将通过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并了解考生高中阶段(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的综合发展状况,通过多方面评测,公平公正,有效择优录取。预录取名单于志愿填报前两日内在我校招生网公示。在名单内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志愿填报,将我校作为第一志愿方可正式录取,未被预录取的考生请填报其他院校志愿。

仅招收通过本校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5000元/年,收费文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2400元/年,收费文件依据:沪教委民(2015)4号,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我校还设立了上海杉达学院新生奖学金;新生助学金;上海杉达学院励志奖学金;谢希德奖学金;智瑾奖、助学金和徐国炯奖、助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十七、其他须知

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参加文件规定的其他考试。

自主招生学生的学籍由上海杉达学院负责统一管理,编入上海杉达学院学生名册,学校实行学分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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