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录取规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2020年我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严格按照福建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 “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
2.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各占150分(按学考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转换后再四舍五入取整),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每门各占100分。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情况,今年不单独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录取时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考通用技术实践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社会实践”情况(体现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择优录取,参考部分往届普高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位次。对于总成绩相同的,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学生科目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3.招收男女比例:所有专业男女兼招,比例不限。
4.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填报我院志愿之前,应认真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于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款中所列疾病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患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我院所有专业不予录取;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斜视、嗅觉迟钝、口吃的,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同时考虑到医药卫生行业的特殊性和就业因素,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脊柱四肢无畸形。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身体复查,如果发现身体状况与考生高考体检不符、隐瞒身体疾患者,按《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对符合不能录取条件的新生将作退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