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高中毕业考生招生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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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0 16:22:56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高中毕业考生招生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2.2020年高职分类招考面向普高考生录取实行各类别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同分的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按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照相同录取规则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4.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5.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

6.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本章程的规定外,均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体检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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