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北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招生章程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部署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9〕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学〔2019〕35号)文件要求,为确保2020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分类招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以下简称“普高考生”)工作顺利进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一、院校层次、性质
学院全称: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764
学院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江南新区职教园区海瑞路9号(邮编353011)
办学层次:专科
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办学性质:公办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二、学院简介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坐落闽江之畔,南平市江南新区职教园区,占地总面积500亩,建设总投入3亿。学校规划科学、功能齐全、三面环山、茂林修竹、空气清新。学院邻近京台高铁延平站,距福州、武夷山半小时车程;交通十分便捷,是读书、治学、生活的理想场所。
学院秉承“笃行善思,致用创新”的校训,实施“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坚持为海西建设培养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设有食品系、管理系、设计系、信息系、教育系和思政部5系1部,形成了现代制造、计算机、基础教育、创意设计和现代服务等五大专业类群,有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会计、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建筑室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食品营养与检测、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等30多个专业。
学院奉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大力推行“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全面提升学生职业技能。实行“双证书”教育,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毕业生职业资格获证率达100%。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在闽北及上海、福州、厦门、泉州等沿海发达地区建立实习就业网络,毕业生拥有广阔的就业前景。毕业生厚薪就业,形势喜人,连续三年就业率都高达98%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均达96%以上。在2016年5月26日召开的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视频会议上,学院以全省高校排名第二的好成绩被省领导通报表扬。学生继续升学专升本渠道畅通。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0年高职分类招考专业及指导性招生计划以《福建招生资讯?2020年高职分类招考招生计划》为准,也可见我院官网:http://www.mbu.cn。
四、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1.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指导2020年招生录取工作,并监督招生录取的全过程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招生对象:为高中阶段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
3. 面向高中生录取规则
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省教育考试院具体实施,并监督高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情况,我省今年不单独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录取时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学考”)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考通用技术实践操作和综合素质评价中的“社会实践”情况(体现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等)择优录取,参考部分往届普高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录取总成绩满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每门各占150分(按学考卷面分值100分的1:1.5比例转换后再四舍五入取整),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不含实践操作)每门各占100分。
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班学生,使用其学考成绩(非补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于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含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使用其2020年1月学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对于第一次学考因缺考等无考试成绩的普高考生,认可后一次的考试成绩;对于违纪作弊的,成绩为零分。对于2016级及之前休学或留级的,选取会考成绩和学考成绩中较高的分数作为录取依据。对于因听力残疾等原因学考免考外语听力的,其外语科目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
对于学籍从外省转入、未参加我省相关科目学考的,认可其在外省的学考原始分成绩(如卷面分值不一致,应折算成与我省学考成绩相同分值);从2021年起,录取时依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为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位次。同分的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
4.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精神安排录取的各项工作。
五、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软件技术专业按闽价〔2004〕费16号文和闽价费〔2012〕356号文,学费标准每学年9000元,其它专业按闽价〔2000〕费245号文,学费标准每学年6000元;住宿收费按闽价费〔2012〕567号文件执行,所有的学生公寓均已安装空调,收费标准为:八人间650元/学年/生、六人间970元/学年/生、四人间1300元/学年/生;教材代办费按学年预收按学年结算,多还少补;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执行。
六、关于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的清退问题
学生注册缴费后,因故转学、退学和死亡,以及其他原因终止学业的,其入学时缴交的代办费一律按实结算,学费和住宿费按以下办法清退:
(一)缴费后未入读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90%予以清退。
(二)缴费后入读未满一个月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80%予以清退。
(三)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月至一个学期(含读完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收费标准的50%予以清退。
(四)缴费后入读超过一个学期的,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五)被开除学籍的,其学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予清退。
七、学历文凭和学生待遇
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学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学生毕业颁发福建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颁发证书学校名称:福建省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经学院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年可获国家奖学金8000元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院级一等奖学金每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学院奖学金达全院学生数30%,具体金额变动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认定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特殊困难学生每年4500元、困难学生每年2800元),同时开通生源地贷款以及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等,帮助学生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