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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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4 18:15:52

保险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学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享受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1、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和,分专业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所报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录取过程中,单独招生工作人员将与考生进行录取意愿确定。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于6月上旬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后的预录取名单将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湖南省年普通高考或对口升学考试,也不得被其它高校录取。 新生进校后不能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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