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办法
考核形式: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采取“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综合考核。
(一)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
1.考试形式:委托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考试对象: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3.考试时间:2015年3月30日(以省招办公布时间为准)。
4.考试地点: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由各市招办通知考生在规定地点参加测试。
5.成绩公布:2015年4月20日前由学校发布联合测试成绩。
(二)综合素质考核
1、考核形式:由学校组织进行面试,总分为200分。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民道德素养、人文综合素养、自然科学素养、职业基本能力及倾向等。
3、考核时间:2015年4月21日--23日。
4、考核地点: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
5、考核须知:
(1)学校招生信息网将于2015年4月10日前公布综合素质考核具体安排,以便考生查看。
(2)报到流程:
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准考证(申请免测和加分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确认身份→缴纳综合素质考核费→领取准考证→熟悉考场。
(3)交验材料:
●考生身份证原件,提供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
●申请免测、加分等证明材料原件;
●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0张;
(4)综合素质考核时,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
(5)考生前来参加综合素质考核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优录政策
1、免文化测试(符合下列条件项之一即可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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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测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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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测条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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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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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优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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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为4B及以上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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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加我校2015年单独招生→填写《2015年单独招生免文化测试申请表》(样表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证明材料复印件通过EMS方式于 2015年2月10日之前寄至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顾老师,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邮编:225127,联系电 话:0514-87433178,注明“单独招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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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中学阶段获得县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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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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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中学阶段获得发明创造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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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中学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技能等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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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艺特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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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艺术考级达十级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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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推荐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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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校长实名推荐、综合素质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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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学校2015年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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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文化测试考生,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文化测试转换分按270分计算(满分285分),如达到免测条件未申请者,按实际联测等级换转。
2、加分政策(除第一项外其它项只可选择加分最多一项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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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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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政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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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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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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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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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
合
优
秀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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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进行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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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级加20分,B级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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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C可申请免文化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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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学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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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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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可申请免文化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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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技
特
长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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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学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等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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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三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最高限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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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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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主管部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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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学阶段获得的职业技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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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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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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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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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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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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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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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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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体
特
长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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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学阶段参加文化、艺术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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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三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最高限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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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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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主管部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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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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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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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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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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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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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体育加试:田径、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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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试合格、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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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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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我校体育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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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申请需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jb.ypi.edu.cn,填写《2015年单独招生加分申请表》,并将表格和证明材料通过 EMS方式于2015年2月10日之前寄至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顾老师收,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邮编:225127,联系电 话:0514-87433178,请注明“单独招生材料”。加分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备注:如加分项目和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三、录取规则
1、普通类按“文化测试转换分+综合素质考核分+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文化测试等级按A(95)、B(80)、C(65)、D(50)进行换转,总分相同按文化测试转换分、综合素质考核分、英语分排序。
2、艺术类(美术)考生按“文化测试转换分+综合素质考核分+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分+加分”由高到低排序,总分相同按江苏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分、文化测试转换分、综合素质考试分排序。
3、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会录取到合作办学类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