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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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 17:55:54

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湘教通〔2020〕83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结合长沙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

1.符合我省2020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

2.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限招男生。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

2020年单独招生的总计划为300人,分7个专业。

专业名称

科类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文、理科、职高对口

高职专科

3

30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文、理科、职高对口

高职专科

3

60

高压输配电线路

施工运行与维护

文、理科、职高对口

高职专科

3

50

供用电技术

文、理科、职高对口

高职专科

3

60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文、理科,职高对口

高职专科

3

40

火电厂集控运行

文、理科,职高对口

高职专科

3

30

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

文、理科,职高对口

高职专科

3

30

以上分专业计划为初定计划。单招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相同录取比例确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等各类别招生计划,确保各类别间招生的公平。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5月6日—5月18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方式

1.实行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湖南省高考招生考试信息管理平台(http://www.hneao.cn/ks)高职单独招生报名子系统报名或修改报考信息。

2.考生可选择测试时间不冲突1-2所院校报考,对于报考两所院校的考生,录取时将按报名系统上的考生选择的院校顺序处理。

(三)报名考试费

80元/人(以物价部门核定为准)。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交费。

(四)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及相关安排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组织实施。学院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进行学院官网(http://www.cseptc.net/)公示,组织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

(一)考试科目

采取“文化课笔试+综合面试”的模式,总分为400分。所有成绩均按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1.文化课笔试

主要考查高中阶段语文、数学、外语等基础科目知识,满分为200分。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分别乘以0.8、0.8、0.4权重系数进行折算作为文化课成绩。

(2)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由学院组织笔试,按考生类别(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分别命题,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为一张试卷,其中语文、数学各占80分,英语占40分。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生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分为素质面试和能力面试两部分,满分为200分,其中素质面试100分,能力面试100分。

(1)素质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主要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对时事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关注等方面。

(2)能力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学习相关能力,主要内容包括与电有关的基本常识,如电场、磁场、电流、生活用电等基本常识。

(二)考试时间

1.考试安排在6月6日举行,学院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对考试时间适时调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2.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来学院参加考试,逾期将视为放弃。

3.具体安排

(1)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上午参加文化课笔试,时间为9点至12点;下午13点参加综合面试。

(2)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仅参加综合面试,时间为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3点开始。

(三)考试地点

文化课笔试及综合面试均在学院进行。

(四)评卷

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相关规定进行。

(五)安全管理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强化各项防控措施,重点做好人员排查、考试安排和卫生消毒等工作。考生自觉服从安排,做好个人防护。

2.严格执行保密相关规定,严防考试泄密、失密的发生。

3.狠抓考风考纪,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严防代考、替考及其他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学院将严格按考生文化课笔试和综合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类别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分别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二)录取程序

1.按照考生实际分类参考情况,分别划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分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各类别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顺序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3.确定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5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日程安排

序号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1

5月6日—5月18日

考生网上报名

2

5月24日

在学院官网公布符合条件考生名单

3

6月5日或6月6日8:30前

考生到学院领取准考证

4

6月6日

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文化课笔试,上午9:00-12:00;综合面试下午13:00开始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面试,上午9:00-12:00;下午13:00开始

5

6月9日

在学院单招网公示预录取名单

6

6月14日

经公示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7

6月18日

网上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七、监督机制   

1.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从严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

八、相关事宜

1.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后,与其它普招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2.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不得参加2020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

3.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不得转专业。

4.入校后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5.学费按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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