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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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 18:24:45

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1.按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招生计划、录取成绩、考生专业志愿、招生专业要求,根据实际参考的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人数分类别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免试和加分录取:满足下列条件的考生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学校证明、身份证,经审核可免试或加分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在校期间参加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的获奖者和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或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等奖者,免试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在校期间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二、三等奖者分别在录取总分中加5分、3分。

3.综合测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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