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报考条件。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办理当年报名手续,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普高招生考生要求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皆为B等及以上。
4.普高招生考生必须提供学考成绩、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必须提供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操作成绩(有两次有效操作成绩的就高使用,烹饪类采用完整成绩),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查不到成绩的考生不得报考。
第六条 网络在线报名。申请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核、在线递交材料(只针对申请素质特长赋分考生)方式进行。凡符合我校提前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于5月11日-6月2日下午17点之前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第七条 报名资格审核。学校按报考条件逐个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跨科类填报的一律无效)。招生报名系统内已审核通过的考生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第八条 素质特长项申请。申请素质特长项赋分考生请务必于5月31日17点之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在线填写“素质特长项赋分申请表”,同时自行上传获奖证书原件等证明材料(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2MB以内,务必保证图片清晰、可辨认),逾期提交证书等相关材料者不予受理。
第九条 素质特长项赋分。凡在高中段学习期间且在我校网络报名截止日期之前获得的获奖证书,自行在线递交证书原件给学校查验的,且符合下列项目要求的,可申请素质特长项赋分。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 目 | 等 级 | 分值 | 备 注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技能比赛 |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 直接录取 | 限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根据省考试院优秀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免试升学录取政策录取,不占提前招生计划 |
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 | 省级一、二等奖 | 20分 | 限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职业能力大赛组委会举办的各类项目且所获奖项与报考专业相关 |
省级三等奖 | 15分 | ||
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工及以上 | 10分 | 限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国家二级及以上 | 20分 | 限政府体育部门颁发的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游泳、健美操、定向运动等十二个项目 |
以上赋分为个人项目,其他所有团体项目成员按个人项目分值的50%计分。以上比赛均要求政府官方部门组织举办,下属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项目不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赋分条件的,同类项赋分只取高分项,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但赋分最高分值累计不超过20分。素质特长项目赋分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