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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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3 10:52:20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章程

为规范做好学院2020年在北京市自主招生工作,按照北京市教委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名称: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原石家庄邮政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代码:13397(国标)

学院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8号(西校区)

石家庄市翟营大街51号(东校区)

学院简介: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隶属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学院坚持立足邮电行业办学,形成了以邮政与快递类、金融与会计类、智能与信息技术类为主体,以邮电人才培养为特色的专业体系。学院从2004年开始与各省邮政企业合作开展“招生招工一体化”订单培养,年订单招生规模超过1000人。学院毕业生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2015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二、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0年北京市高考报名,且符合有关招生条件的考生。

三、招生计划

自主招生计划分为普通招生计划和订单招生计划两类。订单招生计划的合作企业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被订单招生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面试、体检合格即签订三方培养就业协议,按照现代学徒制方式校企联合培养,毕业时符合协议要求订单企业接收就业。具体计划见下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数

备注

1

630701

市场营销

三年

40

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订单招生,入学后须面试。

2

630201

金融管理(邮政金融方向)

三年

40

3

630201

金融管理(邮政金融方向)

三年

20


四、报考要求

1.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3.拟报考订单招生计划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还应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4.拟报考订单招生计划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并符合以下要求:有志于从事邮政事业,服从企业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安排;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富有合作精神;女生身高160厘米以上,男生身高170厘米以上(根据生源情况可下浮1-5厘米);步态正常、肢体无残疾;五官端正、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面部及着夏装身体裸露部分无纹身、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听力正常。

5.入学后面试合格且体检合格的学生作为订单生培养、签订培养就业协议,面试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学生转为普通类培养。

6.订单招生计划只录取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年龄在20周岁以下(200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

五、报名办法

自主招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且邮寄报名材料的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有效报名信息并邮寄相应的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4月24日-28日,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站(网址见本章程联系方式部分),点击“北京自主招生报名”,进入报名页面,真实、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20年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市自主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邮寄报名材料。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4月28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以下材料通过EMS方式邮寄至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邮寄地址见本章程联系方式部分)。

(1)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考生签字的《报名表》。

(2)考生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复印件(二者复印在一张A4纸)。

(3)身份证复印件(含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

(4)高中毕业生:应届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提供《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5)中职毕业生:具有照片、成绩及评语的《学籍卡片》或《毕业生成绩表》和《操行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6)其他:能说明本人表现、特长和技术技能的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复印材料均为A4纸型,并按上述顺序排列,考生所交材料不予退还。

六、选拔程序

自主招生选拔分为初步选拔和复试两个环节,综合考察考生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

1.初步选拔。初步选拔采取审核考生报名材料方式,主要考察考生文化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初步选拔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通过初步选拔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环节的考核。考生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的,初步选拔结果为不通过:

(1)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报名材料;

(2)思想政治品德鉴定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要求;

(3)高中毕业生语、数、外三科会考成绩不全或三科有任一科为“不合格”;

(4)中职毕业生平时科目有任一科不及格。

2.复试。复试采取网络面试方式,主要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特点和要求,考察考生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1)网络面试满分300分,时间为每人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精神风貌、理解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职业素养、考生特长等。

(2)网络面试时间5月9-10日,5月7日起考生可登录学院招生网站查询初步选拔结果及面试具体安排。

(3)无故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络面试,相应成绩记为零分。

七、加分政策

考生2017年以来取得以下证书,经本人申请,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给予适当加分,不同加分项可累加,最高不超过50分。

1.获得市级、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分别加50分、30分;

2.获得市级、区级政府奖学金分别加50分、30分;

3.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0分、40分、30分;

4.获得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加30分;

5.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加30分。

加分项目佐证材料须于4月28日前与报名材料一同提交学院审核。

八、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择优录取。

2.考生总分为复试成绩和加分之和,学院根据总分实施录取,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分情况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学院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只录取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及以上的考生。

3.每名学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为考生安排专业时,根据考生志愿,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二志愿录取,二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则进行服从调剂录取。如还有未完成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4.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复试所考核各单项排名加权平均后的综合排名,排名靠前者优先。

5.录取结束后,学院将在招生网站公示自主招生录取结果。

6.根据北京市教委文件规定,被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和录取。

7.新生报到后,学院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九、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2.学院招生部门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十、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十一、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学年。

2.住宿费标准:500元/学年或800元/学年,实行公寓化管理。

3.学院执行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及相关助困政策,同时设有学院奖学金、临时困难补贴等,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8号招生工作办公室

邮编:0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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