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是一所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2年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成为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3年被四川省人社厅批准成为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立项建设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探索符合现代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高职招生考试评价机制,推进有利于素质教育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办法,引导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并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要,经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5年我院将继续面向全省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为保证顺利完成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我院2015年单独招生办法,具体如下。
一、组织保证
(一)学院成立以**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重大问题。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1、招生录取小组:牵头进行单独招生宣传,负责单独招生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考生总成绩汇总、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2、文化考试小组:设置在学院教务处,负责与省考院联系,承担文化考试试卷的领取、运送、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以及阅卷、评分、汇总文化考试成绩等。
3、专业技能测试小组:由教务处组织,分设艺术类、普通类及体育类三个专业技能测试小组,分别负责相应类别专业考生的技能测试题目设计、考核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并在教务处统一指导下,具体执行面试测试组织及汇总面试测试成绩。
4、后勤安全小组:负责文化考试和面试测试现场秩序、考生及试卷安全以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5、纪检监察小组:负责招生考试录取全过程的纪检监察,督促建立和运行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安全、有序、稳妥。
二、单独招生原则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严格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二)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
(三)学院教职工中凡有直系亲属报考者,该员工不得参与当年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三、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
单独招生总计划:1000名,其中面向中职类考生招生计划50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