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章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地处乌鲁木齐市。学校现有教师281人,副教授以上职称72人,讲师80人,“双师型”教师比例占70%以上,职业鉴定考评员129人。目前已建成3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兵团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2名教师分别获“中国技工院校优秀教师”、“中国首届职业院校教学名师”称号,享受国务院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1人,兵团突出贡献专家1人,2018年9月获国家人社部批准、授予世界技能大赛《制冷与空调》项目中国集训基地。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关于做好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学院拟在电气类、机械类、汽车类、化工类、建筑类、信息类、烹调类专业实行单独招生考试。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方式

(一)招生对象

符合2020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

考生网上报名和志愿填报须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两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各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或补报。

网报时间:2020年4月30日10时—5月8日18时(北京时间)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2020年学院单独招生专业22个,计划1000人;以下为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2020单考单招分语种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计划数

备注

小计

普通类

单列类

双语类

530103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三年

兼收

30

15

8

7

南疆单列2人,汉语言2人

530201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三年

兼收

30

15

7

8

南疆单列2人,汉语言2人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

兼收

60

30

15

15

南疆单列3人,汉语言3人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三年

兼收

50

25

13

12

南疆单列2人,汉语言2人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兼收

50

25

13

12

南疆单列2人,汉语言2人

540502

工程造价

三年

兼收

50

25

13

12

南疆单列2人,汉语言2人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

三年

兼收

30

15

8

7

南疆单列2人,汉语言2人

540504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三年

兼收

30

15

8

7

南疆单列2人,汉语言2人

5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三年

兼收

40

20

10

10

南疆单列2人,汉语言2人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三年

兼收

30

15

5

10

南疆单列2人,汉语言2人

5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三年

兼收

40

20

10

10

南疆单列2人,汉语言2人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三年

兼收

80

40

20

20

南疆单列3人,汉语言3人

610119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三年

兼收

40

20

10

10

南疆单列2人,汉语言2人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兼收

70

35

20

15

南疆单列3人,汉语言3人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三年

兼收

70

35

20

15

南疆单列3人,汉语言3人

630302

会计

三年

兼收

70

35

20

15

南疆单列3人,汉语言3人

630801

电子商务

三年

兼收

50

25

13

12

南疆单列2人,汉语言2人

630903

物流管理

三年

兼收

50

25

13

12

南疆单列2人,汉语言2人

670411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三年

兼收

30

15

8

7

南疆单列2人,汉语言2人

630301

财务管理

三年

兼收

40

20

10

10

南疆单列2人,汉语言2人

6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兼收

30

15

8

7

南疆单列2人,汉语言2人

640202

烹调工艺与营养

三年

兼收

30

15

8

7

南疆单列3人,汉语言3人

合计

1000

500

260

240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院于2020年5月10日-5日11时登陆“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下载报考本校考生志愿数据库。

四、录取工作

学院将严格按照“阳光工程”的招生精神和要求,切实做好录取工作。

(一)科目及分值

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满分为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普通类、单列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二)分数排序规则

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外语。

双语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三)录取规则

    遵循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根据报考本校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原始成绩进行择优录取,不得超计划录取。

  (四)公示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本校官网(http://btc.edu.cn)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五、体检

考生入学前不组织体检,考生入学后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新生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对于逾期未到学校报到注册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

七、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机构。由学院招生委员会领导及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领导担任负责人,全面负责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

(二)建立单独招生工作机构。由学院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建立单招监督机构。单独招生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监督电话:0991-3972630

八、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由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被其它高校再录取。未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0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考试及录取。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二)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学院针对目前疫情防控形势,认真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认真做好录取场所的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一旦发生突发事件须快速妥善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须第一时间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和有关部门,不谎报、延报和瞒报。

(三)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兴新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四)学院负责就业推荐工作,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报到证。学生也可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五)联系方式

3.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街兵友路45号

4.邮编:830074

 附件:2020年单独招生日程安排表

 

 

附件:

2020年单独招生日程安排表

  

工作内容

4月30日-5月8日

考生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

5月10日-11日

登陆“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下载志愿填报数据库。

5月12日-15日

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

5月16日-22日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5月23日

上传拟录取名单于“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5月23日-30日

办理考生相关录取手续、打印、邮寄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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