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简章

浏览
2020-05-18 10:14:29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简章

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200所“国家优质校”

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国“百所德育科研名校”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

2014年全国高校就业50强

2015年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案例学校

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案例学校

全国职业院校学生管理50强案例学校

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

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新疆首批四年制应用本科和五年制应用本科试点院校

一、院校简介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办于1958年。2019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学院是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是新疆首批“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培养应用本科人才”试点高职院校。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百所德育科研名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全国民主管理先进单位。

学院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昌吉市。昌吉素有“西域咽喉”美誉之称,距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30公里、距乌鲁木齐国际机场18公里,是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黄金枢纽和桥头堡,是新疆经济发展的核心增长极。昌吉周边云集数百家上市公司和集团公司,以及数千家知名企业,是学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广阔平台,是广大学子实习、就业“双基地”。

学院现有校本部、屯河校区、东泉校区、榆泉校区四个校区,占地面积6000余亩。校园内环境优雅、绿树成荫、风景秀丽,是莘莘学子读书学习的好地方。

学院教学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先进,拥有设施先进的实验实训条件和资源丰富的图文信息,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拥有一支德高技精、结构优良、实力雄厚的教学与科研队伍;拥有“中国—以色列旱作农业示范培训中心”、种子质量检测中心、动物疫病检测中心等先进的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室)80个,建成集“教科研用”于一体的博士科研工作站、农业机械研究所、设施农业研究所等21个研究中心(所),以及新能源智能监控工作室、设施园艺技能大师工作室、“智能家居”工作室等44个工作室,创建了“我可”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立校外顶岗实习与就业“双基地”1238家。

二、招生对象

符合2020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30日10时—5月8日18时。

2、网上报名:请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http://124.117.250.18)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3、志愿填报: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由考生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4、考生名单公布:5月11日在我院招生网站公布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报考我院学生名单。

四、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2020年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计划招生1480人,其中:普通类740人,单列类87人,双语类464人,民语言类189人。

分院

专业名称

科类

其中

学费标准(元/年)

备注

普通类

单列类

双语类

民语言类

动物科技分院

畜牧兽医

文理兼

125

20


50

55

3300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55名,普通类5名、双语类25名,民语言类25名;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畜牧兽医

(现代马产业技术方向)

15

10


5



动物医学

80

60


20



动物防疫与检疫

15

10


5



宠物养护与驯导

46

41


5



工程分院

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20

3

2

10

5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建筑工程技术

38

17

3

13

5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工程造价

37

15

4

13

5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水利工程

50

15

10

20

5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

60

25

5

25

5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22名,普通类5名、双语类15名,民语言类2名;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电气自动化技术

41

21

3

11

6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生物科技分院

种子生产与经营

30

10

2

17

1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35

15

2

17

1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环境工程技术

41

20

2

17

2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药品生产技术

45

25

2

15

3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药品质量与安全

44

25

2

15

2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信息技术分院

物联网应用技术

59

29


16

14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

103

53


30

20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33名,普通类3名、双语类20名,民语言类10名;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软件技术

理科

55

25


16

14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园林科技分院

园艺技术

文理兼

43

28

2

10

3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航空植保方向)

25

10

2

9

4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风景园林设计

25

15

1

5

4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园林工程技术

43

28

2

10

3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食品加工技术

34

17

2

10

5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食品营养与检测

39

22

2

10

5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经济贸易分院

电子商务

50

24

8

15

3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会计

65

42

6

14

3

3000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市场营销

30

17

4

8

1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酒店管理

30

20

3

7



老年服务与管理

20

13

3

4


2900


国际合作分院

 

商务管理

(中亚贸易方向) 

49

25

5

14

5

3000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商务英语

49

25

5

14

5

3500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旅游英语

39

15

5

14

5

民语言类另预科一年

五、录 取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1、普通类、单列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双语类、民语言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2、分值:单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3、考试成绩: 统一采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

(二)录取原则: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开展录取工作,学院根据“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三)录取办法和要求:

1、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招生委员会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分类划定,按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2、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外语;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3、调剂录取办法:未满额招生专业,将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依次进行调剂录取。

4、体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考生入学前不组织体检。

5、拟录取时间:2020年5月12日—5月15日。

6、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5月16日―5月22日)。

7、单独招生录取学生不能申请转学及调整专业。

8、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单独招生考试时间表

时间

内容

4月30日10时-5月8日18时

单独招生报名

5月11日

公布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5月12日-5月15日

拟录取

5月16日-5月22日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5月23日-5月30日

办理已确认录取考生的相关录取手续

七、奖、助、贷、勤工助学政策

1、2019年我院在校学生获取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覆盖面达到71.8%,2020年随着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有望继续提高。
 2、学院设有奖学金,重奖品学兼优的学生
 -----高校国家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8000元。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50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6000元。
 -----企业奖学金:企业在学院相关专业设立的以企业名称冠名的各种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者,按企业协议,优先就业并获得企业奖学金。
 -----苗永青奖学金:学院已故老校长苗永青个人捐资设立的特别奖学金,一年评选一次,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何康奖学金:涉农专业优秀学生,凡获得者每年3000元。
 3、学院设立助学金、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提供助学岗位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高校国家助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助学贷款: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学院资助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八、毕业及升学

1、我校专科生毕业时,可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要求,参加相关本科院校组织的直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制二年,毕业时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

2、我校专科生入学后,在学习专科课程的同时,可参加专升本自学考试,成绩合格,符合条件,发放相关大学的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

九、新生入学与复查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相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3、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4、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十、组织工作与纪检监察:

1、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单独招生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

通讯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历年分数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历年试题New 更多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