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报名及志愿填报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30日10时—5月8日18时。
2、网上报名:请登录“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http://124.117.250.18)完成网上报名工作。
3、志愿填报: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由考生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4、考生名单公布:5月11日在我院招生网站公布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报考我院学生名单。
录 取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1、普通类、单列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双语类、民语言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2、分值:单科满分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3、考试成绩: 统一采用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统考成绩。
(二)录取原则: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开展录取工作,学院根据“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三)录取办法和要求:
1、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我院招生委员会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分类划定,按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2、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外语;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3、调剂录取办法:未满额招生专业,将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依次进行调剂录取。
4、体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考生入学前不组织体检。
5、拟录取时间:2020年5月12日—5月15日。
6、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2020年5月16日―5月22日)。
7、单独招生录取学生不能申请转学及调整专业。
8、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
单独招生考试时间表
时间 | 内容 |
4月30日10时-5月8日18时 | 单独招生报名 |
5月11日 | 公布审核通过考生名单 |
5月12日-5月15日 | 拟录取 |
5月16日-5月22日 |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5月23日-5月30日 | 办理已确认录取考生的相关录取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