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职业大学2020年高职单招工作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我区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新疆职业大学在传媒设计类、自动化类、服务管理类、餐饮管理类等专业设置单独招生计划。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新疆职业大学2020年高职单招工作招生章程。
第二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2020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不招收三校毕业生)。
(二)要求无违规违纪行为,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三)烹饪与餐饮管理学院的专业还需符合餐饮食品行业工种的要求。
(四)报考首饰设计与工艺、广告设计与制作、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玉雕设计)专业的考生须达到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线,方可填报志愿;未达到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填报志愿无效。
(五)空中乘务专业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录取:
1、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2、男生身高173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
3、需取得新疆职业大学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证。
4、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
二、报名时间
2020年4月30日10时至5月8日18时。
三、报名方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根据提示在网上填写报考信息并保存。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同时需进行远程网上视频面试报名:
面试时间:5月9日,面试报名电话:王海燕13565969351、赵玥13609916217。
考生入学前不组织体检,入学后由我校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志愿填报及注意事项
考生可选择填报一所院校的两个专业,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或补报。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新疆职业大学2020年单独招生21个专业,计划800名,学制均为三年。
计划明细如下表: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学费 计划数
传媒与设计学院
520105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鉴定) 文理 5000 22
520105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玉雕) 文理 5000 25
520105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玉雕设计) 艺术 5500 22
650118 首饰设计与工艺 艺术 5500 17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艺术 5500 17
660214 传播与策划 文理 3960 48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530105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 理科 3960 40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理科 3960 74
560309 工业机器人技术 理科 3960 40
5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理科 3960 45
600209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理科 3960 60
600210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理科 3960 30
600212 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 理科 3960 30
560110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理科 3960 30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600405 空中乘务 文理 9000 100
690301 老年服务与管理 文理 3480 20
640101 旅游管理 文理 3480 20
640105 酒店管理 文理 3480 20
烹饪与餐饮管理学院
640201 餐饮管理 文理 3480 30
640202 烹调工艺与营养(中餐烹调) 文理 3960 50
640202 烹调工艺与营养(西餐烹调) 文理 3960 60
合 计 800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招考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 取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教育考试院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成绩核算
空中乘务专业取得我校面试合格证后,依据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原始成绩(总分300分)计算。
其他专业我校不单独组织“综合素质评价”,直接依据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原始成绩(总分300分)计算。
二、录取原则和要求
学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一)按成绩总分划定分数线,由高到低录取。
普通类、单列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二)空中乘务专业取得合格证的考生,按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原始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录取。
(三)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外语;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外语。
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四)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行业从业人员身体素质要求。
(五)根据上述要求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六)2020年5月16-22日,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请考生注意查询(网址:http://www.xjvu.edu.cn)。
(七)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且不得调整专业。
(八)2020年6月1日,学校将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名单在新疆职业大学网站予以公布,6月10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入学与注册
一、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三、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六章 组织工作
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二、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单独招生考试监督实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
四、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和公平公正。
第七章 相关事宜
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完成规定学业,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二、单独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核定的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内。
三、本方案由新疆职业大学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一)新疆职业大学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10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