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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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8 10:58:59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职业教育及高考招生改革文件的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我区高等职业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本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以及学院负责,建立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第二章 组织机构

成立以学院院长为组长,主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别为院**成员,以及学院纪检监察、招生办、教务处、学生处、各系部等部门正职(另行行文)。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2020年学院单独招生面向全疆,计划28个专业,总计划为1450人,其中含南疆四地州专项计划135人(普通类66人,单列类13人,双语类56人)。

订单专业计划在新生报到后安排执行。

学院理科专业学费均为:4200元/学年;会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等文科专业学费3800元/学年。克拉玛依校区住宿费为1000元/学年,独山子校区住宿费800元/学年。

2020年单独招生分语种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学校代码及专业代码

学校名称及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计划数

备注

小计

普通类

单列类

双语类

民语言类

12482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1450

725

81

644

0


520404

油气地质勘探技术

3

文理兼招

60

32


28

0


520401

钻井技术

3

文理兼招

120

57

12

51

0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21名,普通类10名、单列类3名、双语班8名

520402

油气开采技术

3

文理兼招

60

32


28

0


520403

油气储运技术

3

文理兼招

40

22


18

0


570203

石油化工技术

3

理科

140

71

10

59

0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6名,普通类8名、单列类2名、双语班6名

570212

煤化工技术

3

理科

40

16

7

17

0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2名,普通类7名、双语班5名

570207

工业分析技术

3

理科

40

22


18

0


520405

油田化学应用技术

3

理科

70

32

7

31

0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3名,普通类7名、双语班6名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

3

文理兼招

30

16


14

0


520801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3

理科

30

16


14

0


530102

供用电技术

3

理科

30

16


14

0


560302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理科

120

58

11

51

0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21名,普通类10名、单列类3名、双语班8名

560303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3

文理兼招

50

27


23

0


570208

化工装备技术

3

文理兼招

50

22

7

21

0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3名,普通类8名、双语班5名

560203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3

文理兼招

50

27


23

0


530201

电厂热能动力装置

3

文理兼招

40

22


18

0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文理兼招

65

26

11

28

0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9名,普通类8名、单列类3名、双语班8名

560702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文理兼招

40

22


18

0


630702

汽车营销与服务

3

文理兼招

40

22


18

0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文理兼招

30

8

9

13

0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0名,普通类3名、单列类2名、双语班5名

6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理科

50

27


23

0


610205

软件技术

3

理科

20

11


9

0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3

文理兼招

40

22


18

0


610213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

3

理科

30

16


14

0


640105

酒店管理

3

文理兼招

60

33


27

0


640101

旅游管理

3

文理兼招

35

12

7

16

0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10名,普通类5名、双语班5名

630302

会计

3

文理兼招

50

27


23

0


640106

休闲服务与管理

3

文理兼招

20

11


9

0


 第四章 招生对象

符合2020年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准考证号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第五章 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30日10时至5月8日18时。

2、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及填报志愿

考生登录 “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xjzk.gov.cn),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志愿信息,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的两个专业(填报前请登录我院网站http://zsjy.kzjsxy.net,仔细阅读“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详细了解“2020年单独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在网上实时查看院校动态报名人数并进行志愿修改。考生志愿确定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或补报。

第六章  录  取

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按志愿、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按成绩总分划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尊重考生志愿,按志愿、类别依据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及原始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已经录满,在考生志愿可调剂的情况下,可调剂到其它专业。

(一)科目及分值。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单科满分为100分,共3科,总分值为300分。

普通类、单列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科目为:语文、数学、民族语文。

(二)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普通类、单列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

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外语;

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外语。

双语类、民语言类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

文史类:语文、文科数学、民族语文;

理工类:理科数学、语文、民族语文。

招生录取中不降低录取标准,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秋季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时执行。

三、审核及公示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2、钻井技术专业、油气地质勘探技术专业从事野外艰苦作业。

3、科类要求:具体见本方案中的“2020年单独招生分语种分专业招生计划表”里的科类信息。

4、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

5、未经学校公示或无考试成绩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6、对在报名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上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公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将会取消高职单招录取资格及当年高考录取资格,并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7、按自治区学籍管理规定,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入校后不能申请调整专业、申请转学,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8、2020年5月12-15日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9、2020年5月16日,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将学院审核后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单独招生网站公示,公示一周。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录取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学院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考生入学前我院不组织体检,考生入学后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条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 学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第十条的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复查的程序和办法,由学校规定。

第五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教育救助,完善学生资助体系,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

第八章 组织工作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以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2、单独招生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

第九章 联系方式

地址:克拉玛依市安定路355号   

邮编:834000

第十章 相关事宜

本方案由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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